寧夏理工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寧夏理工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學校名稱:寧夏理工學院 學校國標碼:12544
學校地址: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山水大道學院路1號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非營利性)
辦學類型:普通全日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普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學校綜合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七條 學校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發布,考生也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四章 錄取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九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錄取時,學校可結合招生工作實際,經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生源地招辦同意后,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衛生健康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公共外語課程開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為英語。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同意的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將同一科類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果投檔成績相同,理工類依次對比理綜、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文史類依次對比文綜、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執行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允許專業組內調劑的,我校對所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專業組內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高考綜合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政策不允許專業調劑的則不予調劑。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參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分配專業。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我校藝術類專業設置:美術與設計類環境設計專業、音樂類音樂學專業、舞蹈類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藝術類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的藝術類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要達到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規定。
2.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投檔規則,按照各省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進檔,根據考生進檔順序分專業排序,按綜合成績計算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統考成績÷專業滿分)×750×0.5。
內蒙古自治區美術與設計類按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60%+(專業分÷專業滿分)×40%]×7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體育類設置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成績需要達到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本省相關招生規定。學校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體育類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體育專業成績排序。生源省份沒有明確投檔規則時,我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體育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
內蒙古自治區根據考生志愿,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
1.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高考成績中英語單科成績不少于滿分的60%。
2.財務管理、會計學: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3.交通運輸按照機場運行、航空物流兩個專業方向培養,招生生源省份報考指南不帶方向的,進校后按照學生意愿選擇專業培養方向。
4.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藝術類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考生須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無異常,全身無紋身;非“O”型或“X”型腿;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位無疤痕,無色素異常、無皮膚病;聽力及語言功能正常。考生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不低于E字表4.7;無斜視、無色盲、無弱視,無影響視功能的疾病、手術或創傷后遺癥;高考體檢表中內、外科體檢項目全部合格或正常,無精神病、癲癇病、心臟病等病史。
注: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招生就業參考體檢標準為《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準》(AC-67FS-001)IV類標準相關規定,請考生對照自檢后慎重報考。學生入校后,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檢,且不能轉入學校普通類或其它藝術類專業。
5.學前教育專業要求:考生必須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寧教人[2014]97號)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身體健康,無心臟病、無傳染病、眼睛無殘疾并且無色弱和色盲,無紋身。
第十八條 聯合培養項目
1.學校與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加州州立理工大學波莫納分校、日本城西國際大學、英國諾森比亞大學、德國特羅辛根音樂學院等國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際合作關系,學校與日本高校開展學生插班及本科聯合培養項目,與英國合作高校開展“3+1”本碩直通等項目。學生完成聯合培養協議所規定的學習內容并按要求完成學業后,符合國外合作大學畢業條件的,將獲發國外合作大學的學士學位證書及寧夏理工學院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完成規定學位要求的學生還將獲發合作大學的碩士學位證書。
2.學校被教育部納入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由東北大學對口支援。學校與東北大學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機械工程、工業設計、汽車服務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交通運輸、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媒體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英語、日語、應用化學、環境設計、音樂學、體育教育”等專業開展聯合培養(以上專業如有調整以當年學校教務處公布的為準),施行“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東北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注明與東北大學聯合培養,兩校共同加蓋印章予以認可。
3.2017年,在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中,學校又獲批由浙江工業大學對口支援,獲得雙校雙支援。學校與浙江工業大學在“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機械工程、應用化學、機器人工程、網絡工程、工程管理、漢語言文學、日語”等專業開展聯合培養(以上專業如有調整以當年學校教務處公布的為準),施行“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浙江工業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浙江工業大學在畢業證書上加蓋公章予以認可。
4.2020年,學校與東北大學在“軟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物聯網工程、金融學”專業開展卓越班聯合培養。學生在寧夏理工學院學習,由兩校教師共同培養,修業期滿、達到要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注明與東北大學聯合培養,兩校共同加蓋印章予以認可。
5.2019年,學校與廈門理工學院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子商務、工程管理、播音與主持藝術” 專業開展“2+2”培養模式。新生入學后,第一、二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四學年擇優推薦至廈門理工學院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廈門理工學院在畢業證書上加蓋公章予以認可。
6.2021年,教育部將學校列入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計劃中,學校獲批由陜西師范大學對口支援,兩校在“漢語言文學、英語、應用化學、學前教育、音樂學等專業”施行“1+1+2”培養模式,第二學年擇優推薦至陜西師范大學學習,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由寧夏理工學院頒發。
7.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該專業以能源、電力裝備自動化行業需求為導向,以智能電氣電力系統自動化、新能源發電為專業發展方向,其中智能電氣方向與施耐德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合作,電力系統自動化方向、新能源發電方向與區內外新能源全產業鏈相關企業合作,實施產教融合培養模式,實行教學、實習、就業一體化培養過程,提升畢業生的崗位勝任能力。
8.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該專業以新材料產業需求為導向,與中船鵬力(南京)塑造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新材料產業學院,實施產教融合、校企協同育人的辦學模式。以培養高素質現代應用技術人才為目標,注重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將理論教學、創新實踐以及就業各環節有機銜接,提升畢業生的職業競爭力和創新創業的能力,培養能夠從事材料成型及質量控制、模具技術及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設計制造、企業管理等工作,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引領現代產業發展和富有創新精神的復合型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9.財務管理:該專業面向財務數字化轉型趨勢,以“大數據財務”為主要培養方向,以“3+1”人才培養模式和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共建,將財務管理相關理論與財務大數據、智能財務、共享服務等新模式、新技術相融合,培養掌握大數據分析、云財務、智能財務等新技術,具有財務核算、會計監督、財務分析與決策支持等能力,適應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等環境下企業轉型需要的交叉融合型財務人才。充分利用優勢產業資源,推薦學生到用友700萬家大中型集團客戶企業實習就業,每人三次全國聯動零距離實習就業機會,提供一對一就業指導。
10.會計學:本專業面向智能化時代會計人才轉型趨勢,以“智能會計”為主要培養方向,以“3+1”人才培養模式和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共建。以業財融合為基礎,基于商業智能的管理會計平臺為核心,以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算法引擎等信息技術為支撐,培養將現代信息技術融入到傳統會計行業,掌握大數據分析方法和現代信息技術分析工具;具備智能化會計核算、預測、決策、控制以及評價能力;具有系統性會計思維和較強的會計語言表達能力及自主學習能力的交叉融合型會計人才。充分利用優勢產業資源,推薦學生到用友700萬家大中型集團客戶企業實習就業,每人三次全國聯動零距離實習就業機會,提供一對一就業指導。
11.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該專業與北京廣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聯合辦學,學生畢業后,可推薦到國內和國際各航空公司擔任民航乘務員、民航安全員,或從事機場安檢、值機、VIP服務、航空票務、郵輪海乘、高鐵乘務、酒店管理等工作,也可推薦到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在開設有空乘專業的院校從事管理、文秘、教師等工作,亦可從事旅游等相關工作。
12.交通運輸(機場運行):該專業與北京廣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實施產教融合聯合培養模式。主要面向現代航空產業,以應用型能力培養為目標,培養能夠在民用航空領域相關單位從事機場運行指揮、機場地面服務保障、機場安全保障、機場運營、機場及航空公司載重平衡、航空公司市場營銷等方面的高素質現代應用技術人才,實現教學、實習、就業一體化培養過程,縮短畢業生進入行業和企業的進程,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質量。
13.交通運輸(航空物流):該專業與北京廣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實施產教融合聯合培養模式。主要面向現代航空產業,以應用型能力培養為目標,培養能夠在民用航空領域相關單位從事航空物流配送、航空物流倉儲、航空物流操作、國際貿易報關、航空危險品檢查、航空器載重平衡等方面的高素質現代應用技術人才,實現教學、實習、就業一體化培養過程,縮短畢業生進入行業和企業的進程,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就業質量。
14.計算機類:以數字信息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與深圳市共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軟教育科技集團等公司聯合成立了自治區級數字信息現代產業學院,重點開展人工智能、數據科學、軟件應用及網絡安全四大領域人才培養及服務,通過校企深度融合、協同育人,實現專業鏈與產業鏈、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課程內容與行業標準、人才培養與產業需求相融合的培養模式,形成了集科研育人、實習實訓、創新創業、就業指導、社會服務于一體的創新型產教融合平臺。
第五章 獎、貸、助學金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2300元/人/年~4300元/人/年;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最高160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大學生服務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
1.本科:普通類專業:22000元/年;體育教育:22000元/年;藝術類專業24000元/年,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24000元/年。
校企合作專業:24000元/年,包括財務管理、會計學、交通運輸(機場運行)、交通運輸(航空物流)專業。
2.聯合培養專業按照學校官方公布的標準執行。
3.住宿費標準:3000元/年/人。
第七章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三條 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證書校名:寧夏理工學院。證書種類:頒發由教育部監制并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畢業證書可登陸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認證查詢。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國家或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相關政策不一致時,以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寧夏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952~2210016;
傳真:0952~2210080;
寧夏理工學院網址:http://www.nxi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