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業大學2024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1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四川農業大學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四川農業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國標代碼及地址:學校中文名稱為四川農業大學,簡稱四川農大、川農大,英文名稱為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學校包括雅安校區(地址為雅安市新康路46號)、成都校區(地址為成都市溫江區惠民路211號)和都江堰校區(地址為成都市都江堰市建設路288號)。
第三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四川農業大學是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具有118年辦學歷史,2017年和2022年兩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授位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四川農業大學。
第四條 學科門類:學校設置農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醫學、文學、教育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2024年本科招生專業77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作為四川農業大學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港澳臺地區招生。學校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等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八條 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2024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實施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和高校專項等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
第九條 學校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麥考瑞大學以及美國亞利桑那大學合作實施“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項目錄取的學生培養按照上級和《四川農業大學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設有部分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實施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區),投檔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按照國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專業安排的成績依據。
第十三條 學校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電子檔案中未能真實反映考生情況而被錄取的,學校將保留退檔權利。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和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考生報考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要求專業成績(專業成績為考生所在省的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我校不組織單獨考試)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控制線。在此基礎上,藝術類進檔考生按投檔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后的總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折算后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類考生,四川省要求文化成績要求達省控線上50分(含50分),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按投檔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相加后的總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折算后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同分考生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執行;若投檔成績中沒有各省(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則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依次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類、體育類同分考生按專業成績優先的順序,依次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錄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語、翻譯專業僅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的學生,經錄取進入學校后,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為學生提供調整專業(校區內)及輔修學士學位的機會,調整專業時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依托國家財政保障、學校事業經費投入和社會力量參與,不斷拓展學生資助籌資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獎、貸、助、勤、補、免、減”七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助)學金、社會捐資獎(助)學金、學校特別榮譽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獎、單項獎等獎助學金,合計每年6000余萬元。新生入學時可根據相關政策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惠民路211號
郵政編碼:611130
招辦電話:028-86290999,028-86291999
學校網址:https://www.sica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sicau.edu.cn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四川農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適用于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的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僅限2024年使用。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四川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