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安徽理工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理工大學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豐大街168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根據本科各批次錄取分數線以上生源的預測情況,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計劃數10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試院(招辦)申請調檔,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3.對于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方式”處理,即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參考考生專業志愿,逐個將考生錄取到未滿額專業(內蒙古自治區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高考改革省市投檔及錄取規則按照相關省、市招生文件執行,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而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4.報考建筑學專業的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5.動畫專業為藝術類招生。對專業課省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者,根據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執行。
6.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進校后需與我校簽訂承諾出國學習的相關協議,若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國,按協議執行。在校期間不能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7.我校錄取新生時各專業對身體的要求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8.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我校與韓國東西大學合作培養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本科學生。
1.學制
學制4年,采用3+1合作培養模式。學生第一學年、第二學年和第四學年在我校學習;第三學年(滿足韓國東西大學入學要求:在我校學習兩年,韓國語水平已達到或相當于3級以上)赴韓國東西大學就讀,因簽證等因素無法前往韓國東西大學學習的學生,將繼續在安徽理工大學完成學業。
2.頒發證書
按規定修滿相應的學分、成績合格者,獲得由我校單方面頒發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3.收費標準
根據韓國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確定學生在韓國東西大學學習期間的學費約為760萬韓幣和住宿費約為210萬韓幣。在韓國東西大學就讀期間,韓國東西大學為正式錄取的學生提供學費和住宿費的20%減免,分別約為152萬韓幣和42萬韓幣,全免入學費(注冊費)。人民幣與韓幣國際匯率以繳費時實際匯率為準。
七、頒發證書:
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安徽理工大學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八、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文件執行。
九、聯系方式:
電話:(0554)6632810
網址:http://zs.aust.edu.cn
郵編:232001
十、其他須知:
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為主導,以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助,以社會捐助為補充的多渠道、全方位獎助工作格局,通過“獎、貸、勤、助、減(免)”等多種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學校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轉專業政策:學校實施寬松的轉專業政策,新生入學后第二學期開學可申請轉專業(專升本、藝術類、中外合作等專業除外),具體事宜按學校轉專業文件執行。
健康狀況: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公布渠道:分省招生來源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招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