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三年制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2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三年制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招辦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名稱: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標識碼:3632000583(普通類、藝術類)
校 址: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華元路2號,郵政編碼:215131。
第四條 學校介紹
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一所公立高等專科學校。學校肇端于1976年創辦的蘇州地區幼兒師范學校,是目前江蘇省保留“幼兒師范”名稱歷史最悠久的學校之一。
辦學48年來,學校堅持扎根蘇州、服務江蘇,累計培養了萬余名優秀畢業生。現有圖書館、演藝中心、演奏中心、育嬰師培訓中心、早教中心、幼教中心等多個中心,擁有幼兒模擬教室、建構室、育嬰師室、兒童生活館等學前教育專業實訓室22個,聲樂教室、書法教室、美術教室等藝體類專業教室23個,琴房230間,現有校外實踐基地109個,其中包括覆蓋江蘇省各市、區的優質幼兒園和藝術教育機構,另有覆蓋蘇州大市幼兒園的教師工作站11個。學校以“仁者愛人、師者世范”為校訓,注重“兩代師表,共同塑造”,開設了學前教育、早期教育、音樂教育、特殊教育、書畫藝術、音樂表演、視覺傳達設計、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八個專業,緊緊圍繞人才培養目標,走出了一條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的辦學之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負責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統一組織,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優先錄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后招生計劃仍有空余時,對缺額專業及其計劃進行征求志愿。
第十二條 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采用新高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省份(自治區),按照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擇優錄取。
采用傳統高考模式的省份(自治區),按投檔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理工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按照該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同分投檔排序規則安排專業。
第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辦法:
1.音樂、美術類的專業成績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原則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音樂類考生錄取辦法
按照考生的投檔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擇優錄取。
備注:音樂表演專業的器樂方向學校提供鋼琴、二胡和琵琶三個選項。
3.美術類考生錄取辦法
按照考生的投檔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先按專業分排序,以專業分高者優先錄取;專業分再相同者,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擇優錄取。
藝術類考生兼報普通類按照普通類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師范類專業要求詳見學校官網招生簡章。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及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2.所有專業新生入校后外語學習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元/生﹒學年):文科類4700、醫學類6200、藝術類6800;《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1200元。
第六章 助學政策
第十七條 助學政策
為鼓勵學生全面發展,同時保證家境貧困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充分發揮資助工作的綜合育人功能,不僅在經濟上幫助、生活上關心,更在思想上引導、精神上鼓勵,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成才。學校建立了包括新生綠色通道、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代償等在內的較為完善的資助工作體系,為每一位學生提供及時有力的幫扶和援助,讓每一位學生安心學習和生活。
第七章 咨詢與聯系方式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蘇州市相城區華元路2號 郵編:215131
聯 系 人:張老師(13337816528)郭老師(17625601637)
學校網址:https://www.szys.net
電子郵箱:szyszjb@sina.com
招生咨詢電話:0512-69395335
招生投訴電話:0512-69395821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學校介紹、專業介紹、獎助貸困補政策等詳細情況見我校網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如有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