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費生招生政策來啦!
時間:2024-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
日前,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24年公費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即可查看原文件)。2024年我省繼續實施師范生、醫學生、農科生(以下統稱為公費生)公費教育政策。《通知》的主要內容,隨小編一起來看——
一、培養學校
公費師范生培養任務由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濟南大學、青島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臨沂大學、齊魯師范學院等高校承擔。
公費本科醫學生培養任務由山東中醫藥大學、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第二醫科大學、濱州醫學院、濟寧醫學院等高校承擔;公費專科醫學生培養任務由山東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等高校承擔。
公費農科生培養任務由山東農業大學、青島農業大學等高校承擔。
二、招生計劃
全省公費生招生計劃依據各市申報的需求規模及高校學科分布情況統籌確定,具體計劃及報考要求見各高校招生簡章。公費生培養計劃作為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納入培養學校年度招生規模。未完成的公費生招生計劃可轉入培養學校當年統一錄取招生計劃。
三、招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山東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公費生:
(一)熱愛所報考專業及將來從事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二)本科層次公費生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普通類一段線。公費專科醫學生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普通類二段線。
(三)自愿承諾簽訂并履行公費生協議,公費師范生、醫學生要保證畢業后在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少于6年,公費農科生要保證畢業后在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學前教育專業的公費師范生,就業地區公辦幼兒園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方式管理的,按照省委組織部等4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7〕53號)、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魯人社發〔2019〕37號)等文件要求進行管理。
(四)身體健康。報考公費師范生、公費醫學生要具備認定教師資格或醫師資格的身體條件等。
四、招生錄取
(一)志愿填報。
符合招錄條件的考生可在普通類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報中填報“公費師范生”或“公費本科醫學生”或“公費農科生”院校和專業志愿,以上類型不可兼報。報考公費生的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內可填25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如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可在普通類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報中繼續填報。
公費專科醫學生設置在普通類常規批,“專業+院校(分就業市方向)”為一個志愿,在普通類常規批第2次志愿填報時填報,若第2次志愿投檔錄取后仍有剩余計劃,可在常規批第3次志愿填報時繼續填報。常規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為“專業+院校(分就業市方向)”單位的平行志愿,公費專科醫學生作為常規批96個志愿的組成部分一并填報。
填報志愿的時間及要求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公費師范生中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公布。
(二)錄取辦法。
公費師范生、公費本科醫學生、公費農科生在普通類提前批次錄取。對達到或超過普通類一段線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其志愿,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高校招生計劃1∶3比例投檔。招生院校應制定科學的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公費專科醫學生在普通類常規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普通類二段線。錄取時,公費專科醫學生志愿作為常規批96個平行志愿的組成部分投檔錄取。
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檔錄取。
五、簽訂培養協議
公費生入學前需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簽訂公費教育協議書。《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由省教育廳擬定,《醫學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由省衛生健康委擬定,《農科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由省農業農村廳擬定,并于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前公布。
錄取工作完成后,由培養學校將經各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簽章的《公費教育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公費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或考生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公費教育協議書,按培養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報考公費農科生的考生取得《錄取通知書》后,在報到入學前需與定向就業縣(市、區)有關部門簽訂公費教育協議書,具體工作流程另行通知。錄取為公費生的考生如未按規定簽訂公費教育協議書,視為放棄2024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培養學校要在考生報到入學并完成學籍注冊后,形成公費生錄取報到情況總結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冊公費(師范/醫學/農科)生簡明登記表》(見附件,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連同考生或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的公費教育協議書,一并郵寄或送達各市教育(教體)局或衛生健康委或農業農村局。同時,培養學校要將報送各市的《注冊公費(師范/醫學/農科)生簡明登記表》匯總后報省教育廳或省衛生健康委或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市教育、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部門,以及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創新宣傳形式與手段,把公費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階段學校全體師生講清講透,積極引導和支持優秀優質生源報考。
(二)完善工作機制。有關單位、部門要合理安排公費生招錄各環節工作時間,認真簽訂并嚴格履行公費教育協議書。在公費生入學后,各高校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加強專業能力培養,建立跟蹤培養機制,激發學生學習內在動力,關心和促進公費生的學習和成長,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強化監督管理。有關單位、部門要認真執行招生工作紀律,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序規范、公平公正。對招生錄取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有關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盡快將本通知轉發至高中學校,并主動開展政策解讀,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學生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