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臨武縣2024年5月公開選聘2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4-05-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滿足我縣縣直事業單位的用人需求,根據工作實際,決定從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中公開選聘24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1.計劃選聘工作人員24名,具體選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臨武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選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wx.gov.cn)。
3.選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臨武縣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7.在全撥事業單位工作滿2周年及以上(含2周年),三支一扶、特崗教師、退伍安置人員可放寬至在全撥事業單位入編后工作滿1周年及以上(含1周年);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得有基本稱職(合格)以下等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除外);
9.符合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均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的,不得報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副科級及以上工作人員;
4.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選聘程序和辦法
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同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2.報名時間。現場報名為
3.報名地點。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大會議室(東云路406號),聯系電話:0735-6322849。
4.領取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及地點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2)報考人員對選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咨詢電話0735-6322849)。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選聘單位。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5)取消選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資格審查工作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的同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①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好《2024年臨武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表格內的個人信息等內容必須為打印,簽名必須為手寫。②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④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3)。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24年臨武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未按規定要求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對象。按招聘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寫作。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6.筆試成績公布。適時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7.筆試成績排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排名,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以第一大題得分高的優先,如果成績還相同以第二大題得分高的優先,以此類推。筆試成績排名在臨武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選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筆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以第一大題得分高的優先,如果成績還相同以第二大題得分高的優先,以此類推。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公示
根據筆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臨武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選聘單位,選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辦理編制異動相關手續。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臨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選聘環節相關信息。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選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原件。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和體檢。
(三)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公開選聘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筆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臨武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735-6326506。
臨武縣人社局辦公室:0735-6322897。
六、選聘考試服務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
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七、本公告中選聘程序由臨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選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3.同意報考證明
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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