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2024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2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關文件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名稱: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
(二)學校標識碼:4113016202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本科層次職業學校
(五)學校簡介: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始于1903年創辦于天津的“北洋工藝學堂”,是我國興辦最早的高等工業職業院校之一。學校1952年開始主要面向石油工業服務,1958年遷至河北省承德市。2021年,教育部批準以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為辦學主體,與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合并轉設為職業本科院校,現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公辦本科職業學校。學校是全國第一所石油石化類職業教育本科院校,先后獲得全國文明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優秀單位、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全國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全國高校“就業50強”、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教學資源50強”“育人成效50強”、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等榮譽稱號。學校位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塞罕壩精神”發源地——河北省承德市,占地面積1140畝,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3100余人。學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一直保持高位。
(六)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辦學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院路2號。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實施本專科招生錄取具體環節工作。
第五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監審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分配:按照河北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依據學校“立足河北、融入京津、服務石油、輻射全國”的發展定位,編制并報送招生來源計劃。對往年生源質量好、石油石化產業聚集、畢業生就業水平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適度傾斜。招生計劃及專業報考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公布為準。本專科招生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落實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數民族協作計劃、南疆單列計劃的計劃投放。
第七條 2024年我校無預留計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等原則,執行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和本章程的有關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以及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條 學校各專業的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語語種。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健委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安排專業時同樣適用。
第十二條 對于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安排專業,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
第十三條 針對內蒙古自治區生源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安排專業,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成績之和。
第十五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學費待定專業的學費標準以省發改委批復為準。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收費標準:800元/年。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校配合國家相關資助政策,結合實際辦學環境,形成了“獎、助、貸、勤、緩、免”為主體、資助育人為指導的學生資助及獎勵體系。
第十八條 學校聯系方式
校區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院路2號
郵政編碼:067000
聯系電話:0314-2374849/5609/7071/7075
網址:https://zhaosheng.cdpc.edu.cn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