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省級機關202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時間:2024-05-2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公務員法、《江蘇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4年省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省級機關內設機構或直屬單位副處長、四級調研員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公開選調面向省內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中央設在江蘇的單位符合上述范圍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江蘇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現任省屬企業、副省級城市的市屬企業工作部門(處室)或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其他設區市的市屬企業、副省級城市的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在中央企業地方下屬單位工作的,比照省或市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與擬調任職務職級相當的領導職務或在五級、六級管理崗位。
國有企事業單位中,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除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8月,現任職務、崗位等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職位查詢
職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江蘇省省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可通過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目查詢。
(二)報名
報名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業務子網“江蘇人事考試網”(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3日12∶00。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報名網站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30kb以下)。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5日12∶00。
選調部門及時對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聯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照片進行審核。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不通過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報名人員信息填報不全的,應注明需補充的內容。
報名結束后,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應達到開考比例,開考比例一般為3∶1,選調部門申請,并經省委組織部同意,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選調職位可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須在公告和職位表中明確;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核減選調人數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選調人數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2024年6月7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職位;核減選調計劃人數或者取消職位在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通過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的人員,請于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6日12∶00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逾期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其中,未成功改報其他職位的,退還費用。
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24年6月29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于2024年7月中旬登陸報名網站或省委組織部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合格線,具體時間請關注省委組織部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目。
選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由選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和合格線,按照與選調人數8: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未達該比例的,按達到合格線的實有人數確定)。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按1:1權重計算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綜合成績。
(五)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或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綜合成績,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選調人數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選(合格人數未達該比例的,按達到合格線的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人員為地方黨委管理干部的,須加蓋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印章;3.適崗評價所需的工作業績、考核獎懲等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由選調部門取消其適崗評價資格,并在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或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適崗評價
適崗評價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選調部門具體實施,滿分為100分。用人單位組成適崗評價小組,對報考人員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考核獎勵等進行綜合評價、量化計分。適崗評價時間為2024年7月下旬。
(七)面試
筆試成績(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綜合成績)、適崗評價成績按7:3權重計算筆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選調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100分,面試時間為2024年8月中旬。每個面試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
(八)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筆試綜合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1:1的權重計算公開選調最終成績,按照與選調計劃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實行等額考察。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低于3:1的職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選調部門負責實施。選調部門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其中1名須為干部人事部門負責同志),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務素質以及與選調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履職能力,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過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級機關。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履歷分析、發放征求意見表以及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應當查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需要了解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和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對象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選調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選調人數1:1的比例,集體討論、擇優確定體檢對象,不唯分取人;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體檢由選調部門具體組織,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選調部門黨組(黨委)綜合研判決定是否遞補,并報省委組織部同意。
(九)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擬選調人員在省委組織部網站、選調部門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由選調部門黨組(黨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省委組織部同意。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公務員調任有關規定,由選調部門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相關手續。根據工作需要,經與調出單位協商一致,辦理調動手續前可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擬選調人員按報考職位任職。
四、其他事項
報名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學歷、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需要咨詢時,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相關選調部門聯系。如仍有疑問,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選調政策咨詢:(025)83395725;咨詢時間:2024年5月27日至6月3日,每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考務技術咨詢:(025)83236085;咨詢時間:2024年5月27日至6月5日,每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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