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 2024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時間:2024-06-0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 2024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于1982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00年由省教育廳批準成為第一批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建筑類公辦成人高等職業院校。學校隸屬于世界500強企業——陜西建工集團,學校依托陜建集團不斷做大做強,為陜西建筑行業培養了3萬多名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
學校目前開設安全技術與管理、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市政工程技術、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建筑室內設計、智能建造技術、建設工程管理等十個專業。建校以來,學校一直致力于做好建筑類專業的創新改革,擁有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和教學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不斷地將教學過程與施工現場相融合,從而培養出一大批 “上手快,能力強”的實用性技術型人才。省內、外近百家企業與學校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畢業生在用人單位普受歡迎。
學校辦學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臨編1號路中段88號
郵編:710100
學校辦學類型:公辦成人高等職業教育院校
第三條 招生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制。
第四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并達到相關規定后,畢業頒發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辦、招生就業處、教務處、教學處、學生工作處、保衛處、紀檢監察等處室人員組成。成立招生宣傳組、招生辦、保衛組。校長擔任招生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學的副校長分別擔任副主任,負責招生具體工作;招生宣傳組負責招生宣傳、解釋和咨詢工作;招生辦負責招生的計劃編制、考生咨詢、有關材料的上報等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校的對外招生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嚴格執行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錄取規則。
第九條 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照考生成績,結合體檢意見,將考生調劑錄取至缺額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一條 我校不再進行任何加試。外語語種不限,不進行口試,入校后我校各專業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六章 收費、獎貸學金
第十二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學院建立了以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四條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第十五條 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一等獎學金:1000元/年;二等獎學金:600元/年;三等獎學金:400元/年。
開通“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緩交學費,再結合實際資助幫助其完成學業。
勤工助學: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再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發放報酬。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通過后公布生效。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學校網址:http://www.sjzdedu.com
招生咨詢電話: 029-88498507、88497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