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東湖區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6月公開選調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4-06-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進一步加強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決定面向全省(南昌市域以外)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切實做好選調工作,現將公開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及職位
南昌市東湖區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員共9名,具體職位見《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報考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江西省范圍內(南昌市域之外)在編在崗的事業編制人員或公務員(含參公人員)。2006年1月1日后進入事業單位的,必須是經過市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公開考錄(招聘)的人員;“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渠道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報考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良好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
4.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2年的,近2年年度考核須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合格(稱職)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承諾在本區最低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工作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信息發布、網上報名、面試、現場資格審查、筆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選調相關公告在南昌市東湖區政府網(dhq.nc.gov.cn)、江西人才測評中心網(https://jxrcrsksta.com/)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誠信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
3.報名步驟
(1)報考人員登錄選調報名網站“江西人才測評中心網”(https://jxrcrsksta.com/),注冊、選報崗位,并如實填報有關信息、上傳有關材料,誠信報考;
(2)報考人員登錄后,于個人中心處上傳近期(6個月以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
(3)自行下載《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個人承諾書》(附件5)并如實填寫。手寫簽名、蓋章后上傳為附件。
(4)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報考人員上傳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即為報名成功。
(5)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4.選調職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4方可開考;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選調職位數。如有未能開考的職位,可允許已報名該職位的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逾期未進行改報的,視為棄權。報考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核減改報具體情形另行公告。
5.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凡是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6.面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公告。
(三)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3.修正系數
若同一職位不同面試分組的,參照公務員面試相應標準,引入修正系數計算面試最終得分。
修正系數=同一職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個人原始面試成績*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修正系數。
考場修正系數保留小數點后7位數,第8位按四舍五入處理。修正系數計算時需去除面試成績異常數據(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響修正系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如實際面試人數達到選調職位數與報名人數1:4比例要求,根據選調計劃數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入闈筆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筆試。如選調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4比例,該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有參加面試考生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入闈現場資格審查。
(四)資格審查
區紀委監委負責資格審查復審,區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復核。在筆試前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調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本人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查詢并打印一份);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一份;
2.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見附件4);
3.《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渠道進入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資料。“三支一扶”進入人員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個人考核服務期滿后的安置表等材料。
5.近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6.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7.下載并打印《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一式兩份)、《個人承諾書》(附件5),均需據實填寫并手寫簽名;
8.報考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資格證明等材料(如:黨員證明等);
9.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檔案材料復印件均需管理本人檔案的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將入闈筆試人員名單在南昌市東湖區政府網和江西人才測評中心網”(https://jxrcrsksta.com/)網站公布。如考生自愿放棄筆試的,須在筆試前3日提出書面申請。如出現因取消或放棄資格產生筆試人員空額后,不滿足1:3比例要求的情況,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同分情況,一并遞補;如無遞補,直接開考。如選調職位無人符合條件,則取消該選調職位。
(五)筆試
1.筆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公文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考試不指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3.綜合總成績計算方式
按照面試成績占50%、筆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綜合總成績(考生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和綜合總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確定參加考察對象
根據選調計劃數和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如選調職位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該職位考生綜合總成績須達到所有參加筆試考生綜合總成績平均分以上,方能入闈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東湖區紀委監委組織實施。考察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特別是重點考察了解政治素質、綜合能力、工作實績、工作作風等方面,并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綜合研判。考生在考察前需書面承諾在本區最低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出書面申請,按照該職位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等額遞補一次進入考察;如選調職位無考察人選,則取消該選調職位。
區紀委監委綜合考察情況,結合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形成選調情況報告,確定擬選調人選。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東湖區紀委監委提出的用人意見,審議確定擬選調人選。對于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取消或調減選調計劃。
(七)體檢
體檢由區人社局會同區紀委監委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安排到具備體檢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因體檢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由此產生的缺額遞補一次,此后環節不再遞補。
(八)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南昌市東湖區政府網和江西人才測評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反映,經查實確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選調資格,并不再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按公布的選調職位重新核定其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崗位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原任職務或職級高于錄用職位的,按照選調職位定級。
(十)其他事項
1.東湖區紀委監委對公開選調工作全程監督,并受理選調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確保選調工作依紀依法、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2.選調公告由選調單位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東湖區紀委監委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791-87838125(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0791-87838353(南昌市東湖區人社局)
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791-86660579、0791-86398193
監督電話:0791-87838370
(以上電話請于工作日工作時間內撥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相關附件
1.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3.南昌市東湖區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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