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4-06-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名稱
中 文 名: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英 文 名:Chongqi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學校標識碼:4150014428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專科
第六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七條 辦學地址:
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育才路1號(塘坊校區)
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董家歇鳳路116號(小灣校區)
重慶市云陽縣望江大道1338號(梨園校區)
美術教育、藝術設計、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專業學生在塘坊校區就讀。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社區康復、社區管理與服務、早期教育、食品營養與健康、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大一在塘坊校區就讀,2025年根據學校校區建設情況做適當調整。
學前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歌舞表演、藝術教育、小學數學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小學語文教育、中文、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數字媒體技術、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虛擬現實技術應用、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專業學生在小灣校區就讀。
第八條 學校簡介
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現有三個校區:位于萬州的塘坊校區、小灣校區,位于云陽的梨園校區,教育教學實行一體化管理。學校占地1200余畝,校舍建筑近30萬平方米。建有3個標準足球場、3個學生室內活動中心,建有室內籃球館、健身房、游泳館等運動場館。有微格教室、鋼琴、舞蹈、美術、手工教室等基本技能實訓室533間,仿真實訓室、心理觀察、游戲、陶藝、動漫制作、數字媒體等專業實訓室92間。建有國家級書畫等級測試站、重慶市普通話等級測試站,每年測試考生1萬余人次。圖書館藏書72萬余冊、數字資源443.66萬冊。校園網主干帶寬30000Mbps,有網絡信息點6000余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行政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23)87682823。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二條 2024年招收27個專業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學校通過相關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官方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方式:在教育部批準計劃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實行網上錄取。
第十五條 調檔比例:按國家或計劃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專業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根據各省(區、市)單科成績排序規則錄取,無統一規則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錄取。當專業錄取不滿額時,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2.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對投檔成績(統考成績+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和確定專業。若第一志愿滿額,則在其所報第二專業志愿未滿的情況下,安排至該專業,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3.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和文化統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專科合格線,學校按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進行錄取。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錄取規則上有具體要求,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4.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考和文化統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專科合格線,學校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進行錄取,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統一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錄取。
5.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成績相同時確定錄取專業及專業調劑的重要參考。
6. 未盡事宜,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七條 執行國家及各省市招考主管部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檔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體檢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衡量自身身體條件后謹慎報考。
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美術教育、藝術設計、藝術教育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招生章程按規定對身體不達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 我校各專業均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公布:通過有我校招生計劃的省市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官方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 入學報到及復查
第二十二條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時間要求報到,若不能按時到校報到,須向我校招生就業處辦理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超過一周,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凡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每學年學費5000-8500元/人(具體收費標準隨各省招辦公布的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情況一并公布),每學年住宿費1000-1200元/人。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六條 為保障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種獎勵和資助:
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人/年。
2.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各種困難補助,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已經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3.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3-85770008 023-85771588
傳 真:023-85770080 023-85770088
學校網址:https://www.cqyz.edu.cn/
電子郵箱:zsjyc@cq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