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調(選聘)41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4-06-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進一步優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省、市關于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規范人員交流的有關政策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41名,其中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26名,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具體的選調(選聘)單位、職位、計劃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青田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附件1)、《2024年青田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請登陸青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ngtian.gov.cn/(本次選調(選聘)工作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查詢。
二、選調(選聘)對象
(一)選調(選聘)范圍及對象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或麗水市范圍內青田縣戶籍(或青田縣籍貫)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選調(選聘)職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教育、衛生系統由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各推薦不超過5名參加選聘。
(二)報考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除選調(選聘)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6月7日后出生);
3.新錄用縣直部門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滿3年,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滿5年(其中新聘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街道選聘的,須滿3年),每位干部每年參加公開選調(選聘)或上級公開遴選(選聘)原則上不超過2次;
4.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執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選調(選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本次公開選調(選聘)涉及工作經歷、任職期限等統一截止到2024年6月7日;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選聘):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選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選聘)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6月18日(周二)8:30-12:00、14:30-17:30。
本次選調(選聘)采取個人自愿、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攜帶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蓋章的《2024年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縣外報考人員還需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選調(選聘)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到選調(選聘)單位現場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頭報名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選調(選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調(選聘)計劃。選調(選聘)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經資格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僅作為考生入圍面試人員的依據,不帶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由縣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選調(選聘)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取消選調(選聘)資格。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放棄面試的,在該職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面試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僅作為考生入圍考察人員的依據,不帶入考察環節。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選調(選聘)單位組織實施,通過查閱檔案、民主測評、個別談話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和崗位匹配度、群眾公認度進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與相關手續辦理
各選調(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選聘)人員,并在本次公開選調(選聘)信息發布渠道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核查影響任用的,取消選調(選聘)資格。選調(選聘)人員在接到選調(選聘)通知后,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各選調(選聘)單位報到。
四、其他事項
1.各選調(選聘)單位要嚴格規范開展選調(選聘)各環節工作,確保整個選調(選聘)工作穩妥有序,各選調(選聘)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選調(選聘)工作的監督。
2.報名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本次選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3.報名人員不得無故放棄考試和考察,特殊原因放棄的,需說明理由并經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報縣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組織人事部門會同選調(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578-6819721
縣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8-6822270
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78-6768257
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0578-6505306
附件1:2024年青田縣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2024年青田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3.2024年青田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青田縣委組織部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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