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事項公告
時間:2024-06-1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海南省考試局
按照海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安排,現將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在我省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海南省招生的公安院校
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在海南省招生院校有9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鄭州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浙江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新疆警察學院。
二、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海南省戶籍(以考生參加高考時戶籍所在地為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四)志愿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立志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五)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除應具備上述資格條件外,還應當是民族為漢族、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的普通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符合公安機關涉密要害職位錄用人民警察政治條件,且不存在有關規定要求的任職回避情形。
三、招生工作流程
海南省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海南省公安廳實施的體檢、面試、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在我省招生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一)體檢
時間:2024年7月1日上午7:30前報到;地點:海南警察學院(籌)(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導航地址: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280號)。參加體檢的考生下載打印并攜帶《2024年海南高考考生體檢確認表》自行前往體檢地點參加體檢。考生每人需攜帶人民幣現金100元(紙幣),現場向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支付體檢費。體檢不進行抽血化驗,可進食。體檢合格的考生獲得面試資格。
(二)面試
時間:2024年7月2日8:00-10:00報到;地點:海南警察學院(籌)(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導航地址:海口市瓊山區新大洲大道280號)。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于面試當天自行前往面試點參加面試。體檢、面試合格的考生獲得體能測評資格。
(三)體能測評
時間:2024年7月3日上午7:30前報到;地點: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級培訓學校,導航地址:海口市瓊山區龍塘鎮海榆大道186號。獲得體能測評資格的考生在體能測評當天自行前往體能測評點參加體能測評。體檢、面試、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要參加政治考察,現場統一發放《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政治考察表》《考生現實表現鑒定意見表》。
(四)政治考察
時間:2024年7月4日起,至7月8日16:00截止。材料提交地址:海口市龍華區濱涯路9號海南省公安廳。考生(或考生監護人)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持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與《考生現實表現鑒定意見表》(體能測評結束后發放),到考生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機關派出所提出接受考察申請,依次由派出所作出考察意見、市(縣)公安局作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考察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省公安廳作考察結論。體檢、面試、體能測評、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獲得錄取資格。
四、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體檢
體檢參考考生《2024年海南高考考生體檢確認表》,對考生申報的患病經歷等情況進行審查,并對考生身高、體重、外觀、血壓、心率、聽力、嗅覺、視力和色覺等重點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在此基礎上綜合作出體檢結論,實行單項淘汰,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則視為體檢不合格,不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環節。檢測結果以當日現場為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現場體檢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6.考生本人還須現場簽名承諾未通過服用藥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壓藥物、佩戴角膜塑形鏡、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虛作假,干擾體檢結果,并填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患病經歷申報表》,申報患病經歷和手術史、嚴重外傷史、嚴重疾病史及其治療治愈等情況。考生務必認真閱讀、逐項核實確認,確保如實承諾,考生對其真實、準確、完整性負全部責任,若有不實,則體檢結論不合格。
(二)面試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思維表達能力、身體協調能力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由面試考官提出問題,考生誠實回答。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項目如下表所示,表中4個項目應當全部進行測評,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測試時考生可以赤腳也可以穿防滑性能較好利于運動的運動鞋,但不能穿釘鞋。體能測評結果以當天成績為準,結束后不再另行安排復測。
立定跳遠:在跳遠沙坑進行,起跳前兩腳自然分開站立,站在起跳線后,不能踩線。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成連跳動作,著地后,向前走出沙坑。每人有3次測試機會,男生≥2.05米,女生≥1.5米的裁定為合格,其中1次就能合格的,不再進行二次、三次,記錄這1次成績;3次均未合格的,記錄每次成績,裁定為不合格。起跳時踩線(包括因墊步、連跳等動作引起的腳尖踩線)每跳出1次視為完成1次測試,記錄“犯規”1次;著地后,考生若后退,以考生后退后最靠近起跳線的軀干位置點作為著地點測量距離。
引體向上(男):在專用單杠測試場地進行,考生雙手握杠為開始,雙手離杠或計時達1分鐘為結束,從開始至結束計為1次,每人可測1次。測試時,雙手正握杠,直臂懸垂,身體呈靜止狀態后,開始做第一次引體向上的動作。屈臂向上引體至下頜超過橫杠上沿,恢復直臂懸垂后為完成一次;動作未達到此規格的,不計次數;利用身體任何部位擺動以借力完成引體向上的,視為動作不合規格,不計次數。考生的成績按成功完成的引體次數計取,合格標準為≥9次/分鐘。
仰臥起坐(女):在專用仰臥起坐墊子上進行,從測試人員發出“開始”口令的同時開表計時,至時間到達1分鐘為1次,每人可測1次,合格標準為≥25次/分鐘。測試時,受測考生仰臥于墊上兩腿稍分開,屈膝呈90度角左右,雙手需始終置于耳側,指定一人壓住其踝關節,以固定下肢,受測考生坐起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為完成1次,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受測考生坐起時兩肘未觸及或未超過雙膝、仰臥時兩肩胛未觸墊,或借用肘部撐墊或者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時,該次不計數。測試過程中,向考生報數;計時結束時,若考生已坐起但肘關節未達到雙膝的不計該次數。
50米跑:在標準400米田徑跑道上進行,考生分男女編組測試,采取站立式或者半蹲式起跑,發令員發出起跑指令時開始起跑,計為1次測試,合格標準為男子≤9.2秒,女子≤10.4秒。發令員發出起跑指令時終點攝像計時系統計時開始,記錄考生軀干部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的時間。以“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第2位小數非“0”時則進1。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在標準400米田徑跑道上進行,考生分男女編組測試,采取站立式起跑,發令員發出起跑指令時開始起跑,計為1次測試,每人可測1次,合格標準為男子≤4分35秒,女子≤4分36秒。發令員發出起跑指令時終點攝像計時系統計時開始,記錄考生軀干部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的時間。成績以“分+秒”為單位,不保留小數位,小數位非“0”時則進1。
五、現場評測的復核復測
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果均以現場結論為準。在體檢過程中,考生對單個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時,可當場提出復測,檢方視情安排復測1次,單個項目首測和復測時間間隔不超過5分鐘,離開現場不予復測;在面試過程中,考生對面試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簽名確認前,申請復議1次,由現場工作人員核實申請理由視情安排;體能測評的復測按上述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實施,不另行安排復測。現場復測、復核的結果為最終結論。
考生簽名確認或離開現場后,不予復檢復測。考生未簽名自行離場的,作不合格處理。
六、注意事項
體檢、面試、體能測評和政治考察等各項工作安排及結果將在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發布,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關注,并遵守以下事項:
(一)考生報到要求。考生務必同時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和高考準考證原件,穿著運動裝和運動鞋,嚴格遵守時間節點要求報到參加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每項備帶不少于2張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并提交材料,逾期未報到或拒不提交材料者,視為自行放棄報考資格。由于體檢、面試、體能測評時間較長,考生可備少量便于攜帶的食物和飲用水保證能量。
(二)信息填報要求。考生應按要求認真填報相關個人信息,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涂改,如考生存在不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以及弄虛作假等情況,由此引起的取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投檔錄取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及入學后退學、取消學籍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現場紀律要求。考生要自覺服從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自覺排隊,保持安靜,有序入場、離場;在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工作區域不得攜帶、使用手機及其他通訊設備。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擾亂評測秩序的,或發現違規使用通訊設備的,一律取消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成績。
(四)體能測評建議。考生務必確認身體健康,充分考慮自身對測試強度、天氣狀況等的適應度,做好熱身等準備活動,量力而行;如身體狀況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建議放棄體能測評資格。如考生因心腦血管疾病或其他疾病影響身體健康狀況,身體對測試強度、天氣等不適應以及體能測評前熱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導致體能測評中出現中暑、受傷、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建議考生按照體能測評項目要求加強體育鍛煉,注意休息,做好參測安全評估和各項準備。
(五)特別提示。任何以中介、組織、單位或者個人名義聲稱可以提供所謂“保過關”“疏通關系”“保證錄取”等“服務”,并以“好處費”“人情費”等為由收受財物的,均為詐騙行為,請廣大考生和家長切勿上當受騙。如發現以上行為,請向相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