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
根據《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見附件)文件要求,高考成績發布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應本人持身份證、準考證,向報名所在市(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領取并填寫《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須經班主任或相關科目任課教師審核簽名并經所在中學或學習學校負責人簽名確認并加蓋公章后,于6月26日17:00前上報報名所在市(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未按規定方式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