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內蒙古地區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時間:2024-06-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為確保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公安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號)要求,按照自治區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類別
(一)公安部所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鄭州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
(二)省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浙江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
二、報考條件
擬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須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填報志愿時間內網上填報公安類意向以及具體院校志愿,并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報名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4. 志愿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立志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5. 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6. 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7.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8. 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標準。
(二)報考資格審查和生源地認定
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會同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從嚴開展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嚴防發生錯審、漏審和違規異地高考、冒名頂替等問題,并組織認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為考生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
(三)項目和標準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等有關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關于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有關規定執行。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有關要求見附件。
(四)其他條件
1.報考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按《2024年定向招錄培養偵查學專業人才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2.報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按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填報公安類意向
(一)凡準備報考公安院校、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于2024年6月26日登錄指定網址分本、??品謩e填報公安類意向。
(二)公安院校錄取分數線分別為:
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除外)執行一本錄取分數線;報考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鄭州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新疆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浙江警察學院執行二本錄取分數線;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執行高職高專(專科)錄取分數線。
四、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錄取工作具體安排
(一)準備階段(2024年6月23日前)
自治區公安廳成立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制定相關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職責。選用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嚴守法紀的干部參加招生工作,并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加強招生法紀教育。同時,與各公安院校做好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錄取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二)填報意向志愿階段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發布報考意向志愿公告,公布各批次、科類、性別計劃總數、劃線比例和最大閱檔人數。2024年6月26日,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參加意向志愿填報。填報意向志愿結束后,公布各類預計閱檔最低分。
(三)政治考察階段(2024年6月27日至30日)
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由自治區公安廳統一組織,考生生源地的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具體實施,各盟市公安局負責審核把關;各盟市、旗縣(市、區)教育局負責配合當地公安機關完成考生個人檔案審查工作,無需考生個人辦理。在規定時間內(2024年6月27日0:00分至6月30日17:30分)入圍且有意向繼續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可通過電腦PC端瀏覽器,登錄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網址:http://110.16.72.172:7595/),使用本人身份證號碼和考生號登錄平臺,填寫相關政治考察信息集,上傳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確認所填報信息無誤后提交審核,等待后臺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即可,逾期視為自愿放棄報考公安院校(期間需隨時關注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審核狀態,避免出現工作人員發現錯誤審核退回后,考生未及時修改和重新提交等影響政治考察結論的問題發生)。
自治區公安廳將通過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將考生信息和政治考察項目推送到各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各盟市公安局管理員登錄平臺及時督促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下載政治考察信息表,按照戶籍所屬地分別下發,并通知所屬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遴選政治堅定、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具有中共黨員身份和一定政治考察工作經驗的在職在編人民警察,通過網上核查、檔案審核、走訪調查、委托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考生和家庭成員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旗縣(市、區)級公安機關作出政治考察意見后將表格反饋至盟市公安局,各盟市公安局政治考察負責同志對每名考生作出政治考察審核意見,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政工部門印章,在規定時間內向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反饋,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對政治考察審核意見進行綜合分析,最終作出政治考察結論。
(四)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階段(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
公安院校的招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全面負責。
1.閱檔。2024年6月26日至27日,自治區公安廳按照公安院校招生的基本條件要求,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統一安排下,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5倍比例確定閱檔入圍分數線,隨即通過審閱電子檔案對考生本人的基本情況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查,原則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即入圍考生名單)。
2.網上公布入圍考生名單。2024年6月27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通過信息發布平臺陸續發布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的入圍考生名單??忌傻卿泝让晒耪猩荚囆畔⒕W在“普通高考”頻道“信息查詢”欄內(下同)查詢本人是否入圍。
3.報考新疆警察學院意向的考生須統一于2024年6月28日17時前到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興安北路11號,下同)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逾期視為放棄報考新疆警察學院。
報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意向的考生(已入圍)需于2024年6月27日通過電腦PC端瀏覽器,登錄政治考察信息采集平臺(網址:http://110.16.72.172:7595/)按照提示進行預約,確定到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時間。
所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原件、4張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工作人員按照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考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束后由考生本人、工作人員簽字確認。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對不合格項目要說明不合格原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不進行復測。
考生電子檔案中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24小時暢通。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匯總報送階段(2024年7月5日)
自治區公安廳負責于2024年7月5日前對參加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考生的材料進行匯總,一并將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考生名單分本、專科一次性報送至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六)填報具體院校志愿階段(2024年7月7日)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按動態排名、精確定位網上填報志愿的模式填報具體院校志愿。
(七)組織錄取階段(2024年7月8日至10日)
各公安院校下載考生第一志愿信息,按招生計劃數進行網上錄取,自治區公安廳配合做好相關錄取工作。錄取通知書等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各公安院校在新生入學1個月內,將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公安專業學生的報考資格復審、生源地復核、政治考察復核、檔案復審和體檢復檢等復審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五、接受社會監督
(一)為增強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自治區公安廳將對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有關內容,如標準、條件、招生計劃數量、工作程序等通過相應形式進行公布。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自治區公安廳提供的相關招生材料通過網絡、微信等方式進行公布或公示。
(二)為確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質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區公安廳設立舉報信箱(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15號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人事訓練處,郵編:010000)和舉報電話(0471-6552846)接受社會監督,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自治區公安廳警務督察等部門將對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四)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先后公布各類別意向閱檔入圍分數線,公示入圍考生和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考生信息,公布投檔錄取最高分最低分以及最終錄取考生信息。考生須增強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不得在網絡社交媒體平臺發布參加公安院校招考、錄取通知書等信息,一經發現將取消錄取資格。
(五)參與招生工作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于“陽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對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信息公開、公示力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經發現堅決查處。
特別提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從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
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有關事宜,任何以中介、組織、單位或個人名義聲稱可以提供所謂的“保過關”“可以疏通關系”“保證錄取”等“服務”的均為詐騙行為。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按照規定及程序參加各項測試,切勿上當受騙。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將嚴格執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各項規定,嚴格要求工作人員執行各項工作紀律,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保證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規范。
附件: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有關規定要求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有關規定要求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關于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各省級公安機關政治部要部署指導實施機關(一般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網上核查、檔案審核、走訪調查、委托調查等方式開展政治考察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政治考察意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省級公安機關政治部要組織對政治考察情況進行分析,綜合作出政治考察結論。
政治考察時,要參照公安機關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學生檔案管理有關規定,組織對考生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若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入黨(團)時間、學籍、學歷、經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定期限內考生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的,則政治考察結論為不合格。
二、面試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思維表達能力、身體協調能力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有條件的?。▍^、市)可以結合實際開展心理素質測評,并將測評結果作為辨識考生的重要參考。
三、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三)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五)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六)參考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高考體檢材料,對考生申報的患病經歷等情況進行審查,并組織對考生身高、體重、外觀、血壓、聽力、嗅覺、視力和色覺等重點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在此基礎上綜合作出體檢結論。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應當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3個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