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青川縣2024年9月公開考調4名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4-09-2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擬公開考調4名工作人員充實到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詳見附件1)。
二、考調范圍
符合本公告考調崗位條件的同類性質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考調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工作勤奮、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具有事業單位相應聘任身份,不具有考調相應崗位身份的,須滿足轉崗競聘考調崗位相應資格條件;
3.符合本公告相應考調崗位所需的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青川縣公開考調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4.近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報考者須符合有關試用期及服務期限政策規定;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考調單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計算均截至報名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其他按政策規定不符合調動條件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尚在新錄(聘)用試用期(見習期)的;
7.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鄉鎮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材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考人員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同意報考、身份性質、占編性質、年度考核、工作經歷等情況證明一份,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網上下載并準確填寫《青川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2份,報名時須一并提交。
3.報名方式、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青川縣公開考調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4.資格審查:各考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未形成崗位競爭的,可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進行調動。
(三)體檢
體檢由考調單位組織實施。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照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四)考察
考察工作各考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并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等額確定擬調人員。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擬調人員名單在青川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報經審批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調動等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
考調對象現任崗位層次高于考調崗位對應崗位層次的,按考調崗位對應崗位層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考調對象不服從安排,取消考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調按照《青川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管理規定(試行)》(青委組[2012]70號)有關考調政策規定進行。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凡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二)考調人員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一旦對考調人員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
六、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考調崗位、考調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請向各考調單位主管部門咨詢。未盡事宜,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咨詢電話(區號0839)
青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7202549
青川縣發展和改革局:7202699
青川縣公務和外事服務中心:7208570
青川縣應急管理局:7202542
青川縣人事考試中心:7205772
(二)監督電話:(區號0839)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縣紀委、縣監委:7202492、7202525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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