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縣機關事業單位2024年9月公開選調47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4-09-2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升隊伍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24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形式
適應我縣干部結構優化和公開選調職位所需,本次選調采取考試選調與積分制調配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其中積分制調配僅適用于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從本縣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股級及股級以下工作人員(不含教育、衛生系統人員)中選調干部情形。所有報考對象只選擇一種選調方式且只限報一個崗位。
二、公開選調職位名額
根據各鄉鎮、各單位申報和縣委編辦編制審核,本次擬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22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人(具體職位、名額詳見附件1、2)。
三、公開選調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石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備案制人員)。
2.身體健康。
3.達到相應工作年限人員:
(1)已滿試用期;
(2)鄉鎮干部報考縣直單位崗位,須錄用或聘用至鄉鎮工作累計滿5周年,其中鄉鎮工作期間在異地(含石城縣外)或不在同一鄉鎮的,可累計計算鄉鎮工作年限;
(3)縣直單位干部報考相關崗位,須在石城服務累計滿5周年,其中在石城工作期間有多個單位工作經歷的,可累計計算服務年限。(滿5周年的界定,因系縣內調動,凡到
4.德、能、勤、績、廉表現好,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5.不具有以下情形人員:
(1)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級以上(含)黨紀政務處分、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的;
(2)處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信訪反映尚未查結的;
(5)檔案存疑,未調查核實清楚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近三年出現年度病假累計超過半年或事假超過兩個月的(不含法定假期);
(8)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學歷、專業、年齡及其他條件
1.選調崗位具體要求見《石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選調崗位表》《石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逆向流動積分制調配崗位表》(附件1、2)。
2.報考人員的身份、專業、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條件均指本崗位招聘的最低條件??忌鷮I認定,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為準。
3.年齡條件:考試選調(捆綁)類崗位原則上限35周歲及以下(
四、公開選調辦法及程序
本次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縣人社局根據各鄉鎮、各單位申報情況,制定公開選調方案初稿,明確選調方式、選調職位名額、選調資格條件、選調程序等,提交縣委編辦、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初審后,提交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審定。隨后,分兩大方式同時開展選調。
第一種方式:考試選調
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招考崗位及條件,本次考試選調分六類組織實施:(1)不限專業、需加試、公務員選調類(捆綁);(2)不限專業、需加試、事業干部(限中共黨員報考)選調類(捆綁);(3)不限專業、需加試、事業干部(不限中共黨員報考)選調類(捆綁);(4)不限專業、不需加試、公務員選調類(捆綁);(5)不限專業、不需加試、事業干部選調類(捆綁);(6)限專業、不需加試選調類(不捆綁)(詳見附件1崗位表)。具體程序如下:
(一)組織報名
1.時間:
2.地點:石城縣人社局一樓就業之家人事人才窗口。
3.報名方式及須提交的資料。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報考者需提交以下資料:(1)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2)近期藍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3)填寫《石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選調報名表》(附件3)。
4.所有報考對象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選調全過程。
(三)考試
1.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名額達到3:1比例(含)以上即可開考。如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提交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2.筆試和部分崗位加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
(1)不限專業、需加試、公務員選調類(捆綁),不限專業、需加試、事業干部(限中共黨員報考)選調類(捆綁),以及不限專業、需加試、事業干部(不限中共黨員報考)選調類(捆綁)情形。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內容,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各占50%。筆試結束后,7天內組織加試,加試內容為公文寫作。加試結束后,按照“考試成績=筆試成績×30%+加試成績×70%”計算出考試成績。根據考試成績,按該類選調職位總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會公布。
(2)不限專業、不需加試、公務員選調類(捆綁)和不限專業、不需加試、事業干部選調類(捆綁)情形。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內容,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各占50%。筆試結束后,按該類選調職位總名額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會公布。
(3)限專業、不需加試選調類(不捆綁)情形。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和與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等內容,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20%,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占20%,與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占60%。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職位名額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闈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會公布。
如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名額未達3:1比例,經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開考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需加試的,按照“筆試成績×30%+加試成績×70%”計算出考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才能確定為面試入闈對象。
(四)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考官聘請外地具有面試考官資格或面試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確定入闈考察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其中,筆試、加試、面試在確定入闈考察人員中所占分值及辦法如下:
1.不需加試情形。即六類考試選調中的(4)(5)(6)類情形。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分,并從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選調職位名額或該類選調職位總名額1:2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對象。
2.需加試情形。即六類考試選調中的(1)(2)(3)類情形。按“筆試成績×20%+加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計算出考試總分,并從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選調職位名額或該類選調職位總名額1:2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對象。
面試人數與選調職位名額未達3:1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開選調已達3:1比例職位入闈考察對象中面試最低得分以上,才能確定為入闈考察對象。
(五)考察
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分類組成考察組(其中選調職位所在單位各派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參加考察),對體檢合格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和職位匹配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進行考察。考察時再次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復審。
(六)組織選崗
1.限專業選調類(不捆綁)無需組織選崗,其他考試選調情形分五類分別組織選崗:(1)不限專業、需加試、公務員選調類(捆綁);(2)不限專業、需加試、事業干部(限中共黨員報考)選調類(捆綁);(3)不限專業、需加試、事業干部(不限中共黨員報考)選調類(捆綁);(4)不限專業、不需加試、公務員選調類(捆綁);(5)不限專業、不需加試、事業干部選調類(捆綁)。
2.參與選崗人員。考察后,根據考試總分和考察結果,按該類選調職位總名額1:1的比例初步確定入闈選崗考生,報經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參與選崗考生。
3.選崗方式。由參與選崗考生從該類職位中自主選擇崗位。選崗順序,按參與選崗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總分相同的由筆試高分者先選。排在前面選崗的考生選出職位后,排在后面選崗的考生只能從剩余崗位中選擇崗位。原則上,每個參與選崗考生必須選擇一個職位,任何一個職位被選擇后,職位所在單位不得拒絕考生選擇。
4.單獨選調入闈考察人員和參與選崗成功考生進入體檢環節。
(七)體檢
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辦法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必須按照規定進行體檢,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該類或該職位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一職位只遞補一次。通過捆綁形式選調類職位,如同一類選調方式(具體分類見上文)出現多個職位需遞補,按照遞補職位所在單位(一級單位)首字大寫字母排序依次確定遞補考生,原已通過選崗落實擬調任崗位考生不參與遞補。對遞補人員,按照相關程序補齊考察和選崗環節工作。
(八)初步確定名單
匯總前期工作情況,按照1:1比例,初步確定擬選配人員名單,提交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并報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
(九)公示通過
將研究確定的擬調配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期間,如有不良反映,組織人員予以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向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匯報,作出相應處理。如出現查證屬實,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決定不予調任情形的,該職位選調不再予以遞補。
(十)辦理手續
經公示通過后,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織辦理調配手續。
第二種方式:積分制調配
(一)調配方法
根據積分結果擇優選調人員,積分實行百分制,由基礎分、加分、減分三項組成。
1.基礎分。基礎分滿分50分,著重考量申請調動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由所在鄉鎮干部測評得分、所在鄉鎮掛鄉鎮縣領導評價得分、考察組考察得分等三部分組成。具體操作上,積分制調配方案下發后,申請調動人員提交申請,縣人社局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選調職位所在單位分別派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參加考察)進行考察?;A分評定由考察組組織實施。
(1)所在鄉鎮干部測評得分(滿分30分)。考察組在申請調動干部所在鄉鎮召開測評會議,所在鄉鎮所有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參加(確有原因需請假的,所在單位黨組織以書面形式作出說明),對申請調動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開展測評??疾旖M匯總測評結果后算出平均分,即為所在鄉鎮干部測評最后得分。
(2)所在鄉鎮掛鄉鎮縣領導評價得分(實行扣分制,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疾旖M委托所在鄉鎮黨政正職就申請調動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征求所在鄉鎮掛鄉鎮縣領導意見,掛鄉鎮縣領導與所在鄉鎮黨政正職綜合研判后給予評價,決定是否給予扣分以及扣分分值。考察組匯總掛鄉鎮縣領導評價后算出平均分,即為所在鄉鎮掛鄉鎮縣領導評價最后得分。
(3)考察組考察得分(滿分20分)??疾旖M成員前往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單位,就申請調動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綜合考察結果打出分數。
考察組匯總三部分得分即為申請調動人員基礎分最后得分報縣人社局。
2.加分。加分累計不超過50分,由申請調動人員自行申報,縣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審核,確定最后得分。
(1)鄉鎮工作年限方面。以五周年為基數,申請調動人員在鄉鎮工作年限每超過一周年加1分,如其配偶同時在鄉鎮工作年限滿五周年,每超過一周年再加0.5分。如鄉鎮工作期間在異地(含石城縣外)或不在同一鄉鎮的,可累計計算鄉鎮工作年限。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2)特殊人才方面。申請調動人員最高學歷系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加2分,其中系“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加5分;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畢業加5分,其中系“雙一流”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畢業加10分。入選市級人才項目加5分,入選省級以上(含省級)人才項目加10分。取得專業技術中級職稱加5分,取得專業技術副高級以上(含副高級)職稱加10分。同一事項,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比如學歷方面,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后又獲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加分,全日制本科學歷情形不再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3)近五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方面。申請調動人員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每獲一年優秀等次加3分,每獲一次記功獎勵加10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4)獲上級表彰(表揚)方面。申請調動人員自參加工作以來,每獲一次國家級,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含省委辦、省政府辦),省直部門或市委、市政府(含市委辦、市政府辦),市直部門或縣委、縣政府(含縣委辦、縣政府辦)表彰(表揚)的,分別加10分、8分、6分、4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表彰、表揚均以正式文件為準,同一事項按就高原則,不重復加分。
3.減分。減分不設下限,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減分。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已過影響期的。申請調動人員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記大過處分的,每次扣6分;受過黨內警告或政務警告、記過處分的,每次扣3分。同一事項按就高原則,不重復減分。
(2)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申請調動人員自參加工作以來,受到國家級通報批評的,一次扣10分;受到國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含省委辦、省政府辦)通報批評的,一次扣8分;受到省直部門或市委、市政府(含市委辦、市政府辦)通報批評的,一次扣6分;受到市直部門或縣委、縣政府(含縣委辦、縣政府辦)通報批評的,一次扣4分。同一事項按就高原則,不重復減分。
(二)調配程序
1.報名
(1)時間:
(2)地點:石城縣人社局一樓就業之家人事人才窗口。
(3)報名方式及須提交的資料。采取現場申請的方式,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申請者需提交以下資料: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同時,填寫《石城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逆向流動積分制調配報名表》(附件4)。
(4)所有申報對象限申請一個職位(崗位)。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名額達到1:3比例(含)以上即可開展調配。
2.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會同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監委、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委信訪局等部門對照調配方案明確的資格條件,對申請調配干部資格予以初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請資格,并通知申請人。資格審查貫穿該輪積分制調配全過程。
3.提交加分證明材料。申請調配人員對照方案,認真梳理自己的加分項目,并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縣人社局(原報名處)。提交材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考察??h人社局提出考察組成員名單,報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審定??疾旖M成員前往申請調動人員所在鄉鎮,全面了解申請人德、能、勤、績、廉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對考察對象予以評價,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匯總形成基礎分。
5.審核加、減分情形??h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加分證明材料予以審核,初步確定加分??h紀委縣監委、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情況初步確定減分。
6.聽取考察情況匯報,審定加、減分??h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匯報,并對初步確定的加分、減分情形予以審定。
7.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名單。縣人社局匯總基礎分、加分、減分情況,形成最終得分,并分崗位排出名次。同時,按照每個崗位1︰3比例,擇優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名單。
8.體檢。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辦法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入闈體檢人員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該職位申報對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
9.會議確定。縣人社局根據考察、體檢等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排出名次,按照每個崗位1:2比例,擇優確定名單提交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研究??h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對名單予以討論,按照1︰1比例確定擬調配人員名單,并報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
10.公示通過??h人社局將擬調配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期間,如有不良反映,組織人員予以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向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匯報,作出相應處理。
11.辦理手續。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配手續。
五、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次選調工作奉行誠實信用原則。各相關單位要慎重申報選調計劃,選調公告一經發布,選調單位即視為認同本次選調工作規則,必須無條件支持報考者依法依規行使權利。報考人員要慎重報考,一經報考,即視為認同本次選調相關規定,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填寫個人信息,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服從選調工作安排。對不遵守選調規則,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的,按規定予以處理。
(二)信息發布渠道。石城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hicheng.gov.cn/和“石城人社”微信公眾號是發布本次選調工作有關公告信息發布的官方渠道,請報考或申請積分制調配人員密切關注,切實按照相關通知參與各項工作。
(三)身份證明。報考或申請調配人員參加資格審查、提交加分證明材料、筆試、加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加試、面試和體檢等,提交的加分證明材料不予認定。
(四)其他事項。考試選調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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