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來鳳縣2024年10月公開選調(選聘)19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4-10-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來鳳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和借調暫行辦法》《來鳳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規定和單位用人需求,現面向全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崗位
本次選調(選聘)涉及12個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19人(其中公務員3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人)。具體崗位詳見《2024年來鳳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選調(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選聘)范圍
全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收自支、以錢養事、教師、醫護人員除外)。
(二)選調(選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鄉鎮(含延伸派出機構)報考的,公務員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新聘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聘期須滿2年。簽訂有最低服務年限協議的,服務期滿后方能報名。以上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
4.需經編制所在單位同意后報名,其中選調生還需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
5.具有公開選調(選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年齡等資格條件和編制性質;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選調(選聘)范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7.與選調(選聘)單位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選聘)程序
(一)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詳見《崗位表》。
3.報名方式。由各選調(選聘)單位負責組織現場報名。
4.所需材料。符合公開選調(選聘)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所需材料:《2024年來鳳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記照2張。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選調(選聘)資格。
5.資格審查。各選調(選聘)單位嚴格按照選調(選聘)、條件及崗位設置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不得隨意放寬或增設限制條件。報名結束后,各選調(選聘)單位將《報名表》報縣委編辦進行編制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選聘)全過程。在選調(選聘)工作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資格。請考生認真對照公告確認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理性報考、誠信報考。
(二)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各選調(選聘)單位將報考人員名單匯總表及報名材料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復審,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三)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統一到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四)能力測試
測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3位,小數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1.筆試: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成績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公布。
2.面試:面試由各選調(選聘)單位自主開展。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公開選調(選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經選調單位申請、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同意,所有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80分以上,方可列為考察和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由各選調(選聘)單位于面試結束后分別公布。
(五)組織考察
各選調(選聘)單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對考生筆試、面試折合后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同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考察組對考生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在同一選調(選聘)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后,再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遞補人員綜合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各選調(選聘)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擬選調(選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分別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選聘)的,報經縣委研究同意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故放棄選調(選聘)資格的,5年內不得調動。
四、相關要求
(一)選調(選聘)工作始終堅持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選用的原則,從事選調(選聘)工作的人員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回避規定,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二)嚴格遵守選調(選聘)工作紀律要求,對在選調(選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信息發布
來鳳縣人民政府官網為本次公開選調(選聘)公告發布、結果公布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考生應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718-6298208
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股0718-6287831
附件1:2024年來鳳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4年來鳳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來鳳縣委組織部
來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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