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10-1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粵招辦普〔2024〕44號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現就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證書”考試招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取得相應專業技能證書(含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X證書制度試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5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普通高校本科層次專業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要求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與報考的本科層次招生專業對口,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網站公布。
(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及以上學校畢業證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能正常參加學習的退役士兵。
(三)我省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
“3+證書”考試與普通高考不得兼報。報名條件及要求詳見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4〕6號)。退役士兵考生須持身份證、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級市招生辦(或地級市招生辦指定報名點)報考。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由學生就讀學校聯系地市招辦報考。
考生體檢時間、體檢要求與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考試和證書要求
(一)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
考生參加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科目考試,考試時間另文通知。
參加“3+證書”考試本科層次招生的考生還須參加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說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網站公布。考生“3+證書”考試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須達到省招生辦公布的本科資格線,并在志愿填報系統填報本科院校專業志愿。招生院校須對考生中職就讀專業是否對口、是否符合相應的證書要求進行審核。具體報名、資格審核、職業技能測試等安排詳見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網站。
(二)證書要求
1.報考考生須獲得下列證書之一: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考和頒發的14種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2)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原教育部考試中心)組考和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證書。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公布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機構頒發的汽車維修工、電工等52種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1+X證書制度試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5)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執業證書。
證書目錄詳見附件1。
2.各高校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和各專業學習情況,提出各招生專業的具體證書要求,并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
3.退役士兵考生和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3+證書”考試,參加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不設證書要求。
(三)考試費用
考試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2〕442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四、招生計劃編制
各院校2025年“3+證書”考試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2024年。
各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編制系統”,按照院校專業組編制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需具體公布到各專業,由省招生辦匯總后在《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中職生版)》(簡稱“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未經省教育廳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各高校不得提前發布2025年3+證書招生專業和計劃情況,具體招生計劃申報及編制工作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院校根據招生專業的證書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專業組。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證書要求、招生特征須相同。同一專業只能在一個院校專業組中。
高職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順德職業技術學院等28所高職院校(詳見附件2)安排招生計劃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高職院校招收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五、志愿填報
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志愿填報具體時間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報設本科院校及專科院校兩個批次,兩個批次志愿同時填報。已被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中職學段錄取的三年級學生,只能填報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的志愿。
考生填報志愿時,須仔細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刊登的招生院校專業信息,詳細了解該院校擬填報專業的證書要求、中職階段就讀專業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條件要求,選擇合適的院校專業報考。因考生不符合填報志愿專業的條件要求被退檔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六、投檔錄取
(一)最低控制分數線
省招生委員會以統一文化科目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總成績,按招生計劃一定比例確定各批次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錄取批次和投檔原則
1.“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專科批次才開始投檔錄取。考生檔案一旦投出,考生原則上不得申請放棄。
2.本科批次院校投檔。在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省招生辦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的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檔給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占50%、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占40%、技能證書折算成績占10%)合成總分(滿分450分),擇優錄取。技能證書折算成績占總分的10%(即滿分45分),證書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3.專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按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投檔排位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愿依次逐一檢索投檔。投檔后由招生院校依據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志愿和相關證書情況分檔錄取。
4.退役士兵考生、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含青海藏區生源)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分別單獨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各高職院校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上考生中,根據院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5.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6.“3+證書”考試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排序規則
按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時以統考成績總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參與排序。考生排序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統考總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統考成績總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英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所有單科成績都相同時,排位相同。
(三)錄取辦法
高校根據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招生章程具體要求另文通知。對專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組織征集志愿錄取。本科批次院校不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七、時間安排
注:根據工作實際,以上時間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抓好責任落實。各地、各中職學校要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動員和鼓勵有升學意向的學生積極報名、認真備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統一部署,認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確錄取原則,根據高級應用型技能人才培養的特點、要求和規律,科學合理確定招生專業對應的證書要求。
(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公平公正。各高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環節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各高校不得組織與招生錄取掛鉤的有關培訓,不得為吸引生源而降低應用型人才選拔和培養標準。本科層次高校要切實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職業技能考核測試考試說明公布、報名、資格審核、組考及評卷等工作,切實加強安全保密管理。命題工作要按照秘密級別管理。要加強考務工作過程管理和監控,嚴格考務實施,嚴肅考風考紀,嚴厲查處各類違規違紀、作弊行為。
(三)認真總結經驗,穩步推進改革。各級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中等職業學校要總結經驗,及時反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促使各項政策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穩步有序推進。
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發至所轄各有關中等職業學校。
附件:1.2025年“3+證書”考試技能證書目錄
2.廣東省2025年“3+證書”考試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覽表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