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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

來源: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管理,根據《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晉招委〔2022〕1號)《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試行)>的通知》(晉招委〔2023〕2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包括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七個類別。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統一組織實施(簡稱“省級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試由省際間聯合組織實施(簡稱“省際聯考”)。

一、報名

(一)凡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基礎者均可報考。已辦理完報名手續的藝術類考生,均應按照所報專業參加省級專業考試。

所有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相關高校組織的省際聯考。

(二)音樂類、舞蹈類、美術與設計類考生在高考報名信息確認時,按規定網上繳納藝術類專業考試費。其他類專業考試費,考生按照有關組考院校要求網上繳納。

(三)報考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統考專業的考生不能互相兼報,但可兼報其他藝術類專業考試。

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其中音樂表演類考試包括器樂、聲樂兩個方向;音樂教育類考試區分主副項。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可兼報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考生若兼報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選報音樂表演類的方向(器樂或聲樂)應與音樂教育類所選的主項(器樂或聲樂)一致。報考類別(方向)一經選定,不得修改。高考報名時,考生須按要求填報唱法(民族唱法、美聲唱法、流行唱法)、規定的樂器類型等信息。

舞蹈類分為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5個舞種方向,考生報名時須填報一個舞種方向。

表(導)演類專業省級統考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可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報考方向一經選定,不得修改。

(四)各市招考機構于11月11日前,將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專業考點名稱匯總報送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隨機編排考場。各市于考試前發放準考證、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通知考生按時參加考試。

二、考試

凡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生,除須參加文化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內容按照《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試行)>的通知》執行。考試組織及相關要求如下。

(一)美術與設計類

1.考試科目及時間:

11月30日上午:素描 9:00—12:00

下午:速寫 (綜合能力)14:30—16:30

12月1日上午: 色彩 9:00—12:00

各科目分值均為100分,總分為300分。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準考證》于11月30日—12月1日到各市招辦設立的考點準時參加考試。

3.考試工具和材料:

素描:試卷用紙為八開答卷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速寫(綜合能力):試卷用紙為八開答卷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及材料為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馬克筆、蠟筆、彩色鉛筆、水彩(考生自備)。

色彩:試卷用紙為八開答卷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及材料為水彩筆、水粉筆、水彩、水粉、丙烯顏料(考生自備)。

考試所用畫板、畫具、馬扎等用品考生自備。

(二)音樂類

音樂類分為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其中音樂表演類包括器樂、聲樂兩個方向,考生不可兼報,須在其中選擇一個類別方向參加考試。

各類別考試總分均為300分。各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安排如下。

1.考試科目: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

(1)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

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

(2)音樂教育類考試科目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總分為300分,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165分、副項75分。

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

2.理論考試(聽寫、樂理)

(1)考試科目及時間

11月30日下午:聽寫 14:30—15:30

樂理 15:30—17:00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音樂類專業準考證》于11月30日下午到各市招辦設立的考點準時參加理論考試。

3.專業考試

(1)考試時間:2025年1月13日開始 (具體時間見《音樂類專業準考證》)。

考試地點:山西大學(太原市塢城路92號)。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音樂專業準考證》準時參加專業考試。

(2)視唱: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開始前可提供標準音a1,考生一遍完成視唱。視唱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

(3)演唱(奏)

①聲樂:聲樂科目要求演唱一首聲樂作品,總時長不超過5分鐘(如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

聲樂科目要求清唱,考試開始前提供一遍標準音a1,不可使用伴奏,要求背譜演唱。考生演唱須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中選一種唱法。

②器樂:器樂科目要求演奏兩首樂曲或一首樂曲、一首練習曲,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

a.器樂的鋼琴專業:練習曲一首或復調樂曲一首、主調樂曲一首;

b.器樂的手風琴、管弦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中西打擊樂專業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一首,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打擊樂專業:小軍鼓樂曲一首、馬林巴或民鼓樂曲一首);

c.器樂的中國樂器專業:樂曲兩首;

d.電聲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鍵盤〈含電子琴、雙排鍵、電鋼琴〉、架子鼓、電吉它或木吉它、電貝司、電聲薩克斯均可);

e.音樂學專業:選考聲樂或一種器樂專業的考試科目;

f.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主項須選一種器樂專業的考試科目。

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音樂科目考試除鋼琴外,所需樂器考生自備。考生進入考場前須向工作人員報告考試曲目。

(三)舞蹈類

1.考試科目

考試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科目。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2.考試時間:2025年1月13日開始 (具體時間見《舞蹈專業準考證》)。

考試地點:山西大學(太原市塢城路92號)。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舞蹈專業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

3.考試要求

舞蹈基本功:女生盤頭,著純黑色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淺色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純黑色緊身短袖、純黑色緊身褲和純黑色軟底練功鞋。無音樂。

舞蹈表演:著自備劇目(或組合) 需要的純黑色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音樂自備,音樂存儲介質為U盤,U盤文件存儲格式須FAT32格式,U盤內只能存放一個考試用的音樂文件,音樂文件格式須為MP3,文件大小不能超過50M。

舞蹈即興:著純黑色舞蹈練功服。

各科目考試均不可化妝,均不得攜帶舞伴。

4.考生報名時需選擇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5個舞種方向,限報1種,舞蹈基本功科目的技術技巧測試可在中國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選一個體系進行,舞蹈表演科目中的自備劇目(或組合)應與所報考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四)書法類

1.報名:2024年11月21日—25日,考生登錄太原師范學院招生網站 (https://zs.tynu.edu.cn)完成網上報名、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2.考試科目及時間:2024年12月7日

上午:書法臨摹 8:30—10:00

書法創作 10:30—12:00

兩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兩種字體各75分)、書法創作150分(篆書、自選書各75分)。

3.考試地點:太原師范學院(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319號)。

2024年12月7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書法類專業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

(五)播音與主持類

1.報名:2024年11月23日—27日,考生登錄山西傳媒學院招生網(https://zsw.cusx.edu.cn)完成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2025年1月13日開始(具體時間見《播音與主持類統考準考證》),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播音與主持類統考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山西傳媒學院(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25號)。

4.考試科目:

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六)表(導)演類

1.報名:2024年11月23日—27日,考生登錄山西傳媒學院招生網(https://zsw.cusx.edu.cn)完成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2025年1月8日開始(具體時間見《表(導)演類統考準考證》),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表(導)演類統考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3.考試地點:山西傳媒學院(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25號)。

4.考試科目:

(1)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四個科目。

四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

(2)服裝表演方向

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

(3)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

表(導)演類各科目考試均不可化妝。

(七)戲曲類

戲曲類專業考試實行省際聯考。戲曲類分音樂表演(戲曲音樂)類、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類、表演(戲曲表演)類和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類。

戲曲類考試內容、考試形式、收費標準等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校考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六個科類省級統考全覆蓋。

經教育部批準有資格舉辦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考生須按院校要求選擇相應的類別參加省級統考,未參加相應類別省級統考或相應類別省級統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無效。其他具有藝術類專業招生資格的院校均須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有關校考高校要及時公布和宣傳校考工作方案。

四、招生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指導意見,為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同時,原先安排在藝術類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二)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分進行平行志愿投檔,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為50%。

(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2.5×50%,藝術類綜合成績總分750分,適用于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專業)。

(三)有資格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專業志愿,將高考總成績達到要求且相應科類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檔案,全部投放給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據本校藝術類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四)考生兼報多種藝術類別參加專業考試,在填報同一批次志愿時只能選擇同一類專業填報。選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專業考試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只能選擇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一類填報。

2025年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將落地實施,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五)戲曲類專業的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領導

(一)強化考務組織管理。各市招辦和有關組考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考試期間分別成立藝術類各專業考試領導組,統籌做好本地專業考試工作,落實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部署專業組考工作,嚴格試題(卷)安全保密管理,嚴肅考風考紀。重點加強對重要環節的監督,加大專業考試考場條件建設,確保實時視頻監控考試全過程。考點要全部配備“智能安檢門”,并全面推進“智能安檢門”升級完善,增加對智能眼鏡、手機屏蔽袋等違規物品的檢出功能。通過人臉識別等現代技術手段核驗考生身份,嚴防考生替考。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細化專業考試評分標準,采取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二)加強違規處理力度。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有關市招辦和高校須向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報送有關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加強政策宣傳培訓。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政策宣傳與培訓,統籌運用好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精準解讀政策,提高政策解讀的權威性、科學性,針對公眾關心的問題,及時釋疑解惑、凝聚共識,提高服務質量。廣泛開展考生誠信考試教育宣傳,積極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確保政策調整平穩落地。

六、其他事項

(一)我省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省外高校相關專業的校考。高校2025年的藝術類招生情況,考生可咨詢有關高校或到高校網站進行查詢。

(二)藝術類各專業考試科目按照百分制評分,單科考試成績按照相應的比例折算后保留兩位小數,最終專業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三)成績公布后,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查詢和打印省統考成績,我省不發放校考報考資格證明。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核,復核結果及時反饋給考生。

(四)《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書法類考試說明(試行)》中,書法創作的考試內容“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選擇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從2026年起,書法創作的考試內容改為“2.按照命題人選定的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

(五)教育部如對藝術類招生考試有新的政策要求,我省將按新的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