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5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申請合理便利的通告
時間:2024-11-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商省殘聯同意,現將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工作通告如下:
一、合理便利類型
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保證考試安全和考場秩序的前提下,結合我省高招體檢工作,根據殘疾考生的殘疾情況和需要以及各地實際,提供以下一種或幾種必要條件和合理便利:
(一)為視力殘疾考生提供現行盲文試卷、大字號試卷。
(二)為聽力殘疾考生免除外語聽力考試(經申請批準后免除外語聽力考試殘疾考生的外語科成績,按“筆試成績×外語科總分值/筆試部分總分值”計算)。
(三)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無存儲功能的電子助視器、盲杖、臺燈、光學放大鏡等輔助器具或設備。
(四)允許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
(五)允許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
(六)適當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盲文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使用大字號試卷或普通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
(七)優先進入考點、考場。
(八)設立環境整潔安靜、采光適宜、便于出入的單獨標準化考場, 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
(九)考點、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手語翻譯人員等)予以協助。
(十)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
(十一)考點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夠提供的合理便利。
二、合理便利申請工作要求
(一)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并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須于2025年3月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報考所在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正式書面申請,填寫提交《2025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表》(附件),并提供本人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下同)等材料。
(二)經批準的合理便利項目,將通過縣(市、區)教育招生考生機構告知考生。
(三)考生若對批準的合理便利項目有異議,可按規定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附件:2025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