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11-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貴州省教育廳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高校: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2025年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積極投身教育強國實踐,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嚴格規范管理,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和安全平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工作責任
(一)履行監管責任。省招生考試院要加強對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統籌和指導,嚴格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考試安全保障,從嚴從實做好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各市(州)負責藝術專業省級統考筆試科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從嚴從實做好考試組織實施、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切實維護考試安全穩定。各縣級招考機構要根據轄區內參加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人數,選派熟悉業務的在職在編干部擔任領隊,負責本轄區考生的管理、考試協調、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有關招生高校是本校藝術、體育類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要完善工作舉措,壓實相關部門、院系工作職責,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要鼓勵符合條件的教職員工參與省級統考工作,將考試工作納入目標績效、職稱評定等事項中。
(三)強化考點責任。各市(州)考點要結合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筆試科目特點和本地實際,制定考試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嚴格梳理排查各環節風險隱患,強化責任分工,層層分解任務,逐級壓實責任,確保考試安全保密萬無一失。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貴州民族大學考點要高度重視藝術、體育類考試招生工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藝術、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考試方案和預案,統籌、組織、監督本校承辦的考試工作,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二、推動考試招生改革
(一)切實深化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省招生考試院要認真總結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工作經驗,進一步加強省級統考能力建設,按照教育部制定的藝術類專業國家考試標準,不斷提高命題質量,確保試題安全。對照工作規范,積極推進“考評分離”改革,在條件統一的考試環境中,按照統一標準對考生考試音視頻先進行高保真采集,以音視頻作為考生答卷,考試結束后在考生信息加密狀態下,原則上由5名業務能力強的教師組成考評小組觀看考生音視頻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建立健全“考評分離”和網上評卷工作制度,科學優化考試組織、評分評卷和招生錄取各環節,推動藝術類考試招生改革走深走實。
(二)平穩做好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有關高校要完善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錄取機制,合理確定身體條件、單科成績等要求,嚴格執行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辦法和錄取標準,穩步提高選拔質量。
三、加強過程規范管理
(一)嚴格考生資格審核。有關高校要認真落實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核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2025年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明晰相關類型人才選拔培養定位,科學確定本校報考條件、資格審核程序,嚴格審核,并及時公布審核結果。不得降低報考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
(二)強化考務人員管理。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考點要嚴格考務人員遴選標準,加強考務人員業務培訓,強化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教育。認真落實考務人員回避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凡與考生之間有近親屬關系、指導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人員,均須在考前主動申請回避,對于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考試招生工作。高校領導干部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招生的,須向學校報備并全程回避。開展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的相關高校及其內設院系、部門的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其他組織以任何方式開展前述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考評人員由相關高校推薦,省招生考試院抽聘。考評人員推薦標準為:政治素質好,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服從管理,有奉獻精神,身體健康,業務熟練,本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教齡、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與考生之間無近親屬關系,指導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的教師。所有考評人員均需參加考前培訓,不合格不上崗。考評人員若有不服從管理、違反工作規定和工作紀律的行為,省招生考試院將取消其考評人員資格,并將違規違紀情況通報所屬高校,由高校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三)加強考試組織管理。高校考點和市(州)考點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于藝術和體育類招生考試組織有關工作要求,參照普通高考考務管理規定,細化完善命題、制卷、試卷流轉、回收、保管等全過程安全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要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將手機帶入考點或在考點入口集中保管手機的辦法,使用智能安檢門、金屬探測儀、人臉識別等技術設備和手段,嚴格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嚴防考生替考和攜帶手機等作弊工具入場。要注重科技賦能考試招生,按照教育部藝術類“考評分離”指南要求,落實考點、考場標準化建設,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流程,加強培訓演練,切實提升視頻采集的可靠性和高質量。考試和評卷評分過程全程攝像,視頻錄像及相關重要紙質資料須密封保存4年,已掃描的紙質答卷保存期為高考成績公布后6個月,未掃描的紙質答卷、電子掃描答卷、音視頻材料保存期為省級統考成績公布后4年。
四、優化服務嚴肅紀律
(一)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加大正面宣傳引導,主動做好信息發布、考生提醒、咨詢服務等工作,及時消除考生疑慮。要密切關注相關工作輿情動態,及時回應考生關切,嚴防借機惡意詆毀、不實信息炒作。要大力宣傳“考評分離”改革內容、重要意義、考試流程和注意事項,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
(二)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建立健全多級監督制約機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協同發力。認真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按工作要求及時公布有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對考生及工作人員出現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1.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貴州省教育廳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