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 對口升學招生章程
時間:2025-03-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院今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高校全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校 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合隆鎮合隆居委會(合隆經濟開發區)景苑路1號
層 次: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學校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四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1.法律事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同時,我院校內資助還設立院長獎學金、校內獎學金和校內助學金。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說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學院人才培養特點。
第八條 錄取規則
1.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入學后,外語課程的教學語種為英語。
2.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3.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4.錄取規則
按“分類排名、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省考試院如有文件規定排序,則按文件執行。若沒有文件規定,則按語文、外語、數學、綜合的順序進行排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承認并執行國家及吉林省文件要求的政策照顧加分或降分考生的成績,并按總成績進行排名、錄取。
第九條 錄取說明
1.對口升學錄取的考生在學籍注冊、收費、資助政策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同。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對其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3.通過對口升學考試被我院錄取的考生,不允許參加202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學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第十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sfjy.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合隆經濟開發區景苑路1號
聯系電話:0431-83311058
第十一條 申訴電話 0431-83509808
第十二條 學院不組織、參與或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前輔導、應試培訓等活動。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如與教育廳文件不符,以教育廳文件為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我院分類考試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