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師范學院2018年招生章程
時間:2018-06-13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校名全稱:安陽師范學院
院校國家代碼: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辦學地址:河南省安陽市弦歌大道436號 郵政編碼:455000
三、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
四、學校性質:公辦本科
五、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同時師范類專業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結果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考生外語考試語種要求是英語。其他各專業外語考試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六、組織機構和計劃編制
1、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3、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國家核定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以及各省未完成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我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七、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根據考生德、智、體情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3、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類(含美術學、攝影、繪畫)專業、書法學專業、音樂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60%加文化成績的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動畫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文化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60%加文化成績的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50%加文化成績的5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注:凡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相應批次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對于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相關省份規定執行。)
八、收費標準
學校新生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和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收費標準見《安陽師范學院2018年新生入學須知》。
九、獎勵資助
學校目前已經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獎助學金為主體,內容包括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救助、越冬資助、溫馨旅途、優秀困難大學生、困難學生助學貸款還款救助等十余項資助措施,“獎、貸、助、減、免”五位一體的困難學生精準資助體系,從廣度上覆蓋了全校每一位困難學生,從深度上服務每位困難學生整個大學生涯。所有資助資金檔次劃分、資助額度以國家和河南省有關政策為依據,并根據國家和河南省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十、附則
1、具有安陽師范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安陽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2、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份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相關省份政策為準。
4、本章程為安陽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綱領性文件,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5、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僅限于2018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使用,解釋權在安陽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十一、聯系方式
電話: 0372-2900135 傳真:0372-2900106
網址:http://www.aynu.edu.cn 電子郵件:zs@a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