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通知
時間:2018-12-12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居住證》須至2019年5月9日仍有效,下同)且在 2019年5月9日之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
(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9年5月9日須連續3年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且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三)考生為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學校連續就讀3年的應屆初三學生。
(四)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凡同時符合上述(一)(二)中的其中一項和(三)(四)兩項等共三項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報名(包括“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招生)。
隨遷子女往屆初中畢業生不能參加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9年隨遷子女的報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區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本市隨遷子女應屆初三學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直接導入報名庫。
(一)核對報名材料(2018年11月29日—12月25日)
符合本通知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初中學校和區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核對、留檔。
1.考生父母的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戶口簿;
2.考生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必要時需提供親子關系證明;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學校連續就讀3年證明(該信息可通過本市“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驗證);
4.考生自愿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報名的申請書。
核對信息后,學生信息如需修改的,關鍵信息須在“基礎教育學生學籍信息系統”中進行修改后對接到報名庫,其余信息可在報名庫中進行修改。
(二)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0日)
符合條件的本市隨遷子女應屆初三學生,由其學籍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最遲應于2019年5月9日前持有效證明材料向學籍學校所在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經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后予以補報名。補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12日和5月9日。
三、工作要求
各區要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組織力量,明確責任,形成合力,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和招生考試工作平穩有序。各中職校主管單位要加強管理,按照規定做好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工作。
(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向轄區內有隨遷子女就讀的初中學校及時公布隨遷子女報名、考試、招生信息和有關要求,做好本市中職校招收隨遷子女政策的宣傳工作。做好報名信息審核、設施設備的配備和技術支持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做好隨遷子女報考中職校報名條件、入學考試、招生錄取、學生資助等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工作。妥善處理考生和家長的來電、來信和來訪,對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及時向區招生考試機構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報告。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在主管單位領導下,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堅決查處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進行。
(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會同各區招生考試機構,加強對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的政策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切實做好報名、考試、招生等各項工作。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35367070。
附件:2019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日程表
附件
2019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日程表
日 期 |
內 容 |
對 象 |
2018年11月29日—12月25日 |
初中學校、區招辦核對本市隨遷子女應屆初三學生報名信息 |
初中學校、 區招生考試機構 |
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0日 |
全市在校應屆生網上報名、信息確認 |
初中學校、考生 |
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第一次補報名 |
區招生考試機構、考生 |
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第二次補報名 |
區招生考試機構、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