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時間:2019-03-12 作者:gkzxw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80號)規定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國標代碼為13885;省標代碼為6186。
第三條 學校類型: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公辦專科院校。
第四條 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辦學層次為大專,學制三年。
第五條 學校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單獨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單獨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單獨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監察委員會,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八條 招生對象:凡參加河南省2019年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均應參加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現場信息確認以及高考體檢。
第九條 招生計劃根據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分專業單獨招生計劃,經學院單獨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十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將單獨招生的分專業計劃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考試與成績: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面向普高畢業生,考試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中,文化基礎知識成績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兩科等級成績代替。面向中職畢業生,考試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其中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根據不同等級賦分。
考試內容:(1)文化基礎知識測試內容包括:語文和數學以及綜合文化基礎知識三個部分,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綜合文化基礎知識60分,共計2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四部分共計200分。
(3)職業技能測試內容:分專業測試學生的基本專業技能,技能測試共計200分。
(4)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換算方法:
采用考生數學、語文兩門課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折算單招文化知識成績。文化知識總分為20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100分。學業成績為A、B、C、D四級,文化知識分數分別按100、90、80、70計算。
(5)技能競賽成績及職業資格證書賦分辦法
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是考生職業技能評價的重要內容,可以在職業技能總分控制范圍內另行賦分,但不能超過20分。
技能競賽成績及賦分:
職業資格證書賦分:考生獲得的本專業國家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以賦分10分。
考試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2019年單招考試技能競賽及職業資格證書賦分審批表》,經審核批準后獲得相應賦分。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中職畢業生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知識和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普通高中畢業生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知識和職業適應性成績的總和,分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已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高考;未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9年高考。
第三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三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單項獎學金。
第十四條 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第四章 學費與住宿費
第十五條 學院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300元/年;理科類專業3600元/年;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教材費600元/年(多退少補)。
第十六條 學院按不同的公寓條件收取住宿費:400元/年或600元/年。
第五章 畢業文憑
第十七條 凡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及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我院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附:單獨招生專業和計劃
2019年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計劃
學校地址:鄭州市鑫苑路5號
郵 編:450008
招辦電話:0371-86120072(傳真) 0371-86120071
0371-86121628 86129628
學校網址:www.hnisvc.com
第一條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80號)規定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國標代碼為13885;省標代碼為6186。
第三條 學校類型: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公辦專科院校。
第四條 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辦學層次為大專,學制三年。
第五條 學校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單獨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單獨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單獨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單獨招生工作監察委員會,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八條 招生對象:凡參加河南省2019年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均應參加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現場信息確認以及高考體檢。
第九條 招生計劃根據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分專業單獨招生計劃,經學院單獨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十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將單獨招生的分專業計劃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考試與成績: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面向普高畢業生,考試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中,文化基礎知識成績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兩科等級成績代替。面向中職畢業生,考試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其中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根據不同等級賦分。
考試內容:(1)文化基礎知識測試內容包括:語文和數學以及綜合文化基礎知識三個部分,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綜合文化基礎知識60分,共計20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四部分共計200分。
(3)職業技能測試內容:分專業測試學生的基本專業技能,技能測試共計200分。
(4)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換算方法:
采用考生數學、語文兩門課的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折算單招文化知識成績。文化知識總分為20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100分。學業成績為A、B、C、D四級,文化知識分數分別按100、90、80、70計算。
(5)技能競賽成績及職業資格證書賦分辦法
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是考生職業技能評價的重要內容,可以在職業技能總分控制范圍內另行賦分,但不能超過20分。
技能競賽成績及賦分:
參賽級別 獲獎等級 |
國家級 | 省(部)級 | 市(廳)級 | 縣(校)級 | 備注 |
一等獎 | 20 | 10 | 5 | 3 | 特等獎按同級別一等獎賦分;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技能大賽,按政府不能組織的技能大賽獎勵等級降一參賽級別賦分。 |
二等獎 | 10 | 5 | 3 | 2 | |
三等獎 | 5 | 3 | 2 | 1 |
考試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2019年單招考試技能競賽及職業資格證書賦分審批表》,經審核批準后獲得相應賦分。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中職畢業生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知識和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普通高中畢業生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知識和職業適應性成績的總和,分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已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9年高考;未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9年高考。
第三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三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單項獎學金。
第十四條 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第四章 學費與住宿費
第十五條 學院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3300元/年;理科類專業3600元/年;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教材費600元/年(多退少補)。
第十六條 學院按不同的公寓條件收取住宿費:400元/年或600元/年。
第五章 畢業文憑
第十七條 凡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及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我院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附:單獨招生專業和計劃
2019年河南信息統計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單招(人) | 學費(元) | 備注 |
財務管理 | 50 | 3300 | |
會計 | 50 | 3300 | |
信息統計與分析 | 10 | 3300 | |
統計與會計核算 | 30 | 3300 | |
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 | 10 | 3300 |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50 | 36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20 | 3600 | 其中校企合作80人 |
動漫制作技術 | 50 | 3600 | 其中校企合作30人 |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 | 50 | 3600 | 其中校企合作30人 |
軟件技術 | 30 | 3600 | 校企合作30人 |
移動應用開發 | 30 | 3600 | 校企合作30人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20 | 3600 | |
工商企業管理 | 40 | 3300 | |
市場營銷 | 50 | 3300 | |
電子商務 | 30 | 3300 | |
物流信息技術 | 30 | 3300 | |
旅游管理 | 20 | 3300 | |
酒店管理 | 20 | 3300 | 其中校企合作10人 |
空中乘務 | 10 | 3300 | |
建筑工程技術 | 50 | 3600 | 其中校企合作40人 |
工程造價 | 100 | 3600 | 其中校企合作50人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美術類) | 50 | 5600 | 其中校企合作40人 |
室內藝術設計(美術類) | 50 | 5600 | 其中校企合作40人 |
學校地址:鄭州市鑫苑路5號
郵 編:450008
招辦電話:0371-86120072(傳真) 0371-86120071
0371-86121628 86129628
學校網址:www.hnis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