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時間:2019-03-12 作者:gkzxw 點擊:次
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北方民族大學直屬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一所綜合性民族類普通高等院校。學校為國務院學位辦批準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校是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國家民委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為更好地規范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具體安排如下: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
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計劃為10人。申請人可在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為專業志愿,招生專業詳見附件一《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專業及要求一覽表》。
二、報名與錄取
(一)報名條件
1.具有在臺灣居民居民證和《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語文、數學、英文中任何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高中畢業生,所報專業不同學測社會和自然科目成績要求不同(詳見附件一《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專業及要求一覽表》)。
(二)報名流程
1.報名時間:自本辦法公布之日起,截至2019年3月31日。
2.報名方式:
(1)符合條件的申請者請登陸北方民族大學招生信息網下載《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附件二);
(2)郵寄材料:申請表(打印并簽字蓋章)、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含報名序號)、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臺胞證影印本(資料頁)、臺灣居民身份證影印本、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影印本及本人一寸證件照片2張。以上材料于報名截止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一并以特快專遞寄至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并在郵件內容欄目中注明“臺灣高中生材料”字樣,或于報名截止日前直接送達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3)上述材料郵寄后,請將快遞單號、申請表和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含報名序號)電子版發送到bfmdzs@nun.edu.cn。
3.考生的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三)審核
1.初審:2019年4月1日-4月5日,學校招生辦公室對申請人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后提交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復審名單。
2.復審:4月6日至4月30日,學校將通過初審的學生名單及成績等資料報教育部考試中心進行復核,確定最終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
(四)錄取
學校根據申請人“學測”成績及綜合情況等進行評定,擇優錄取,并將合格名單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審核,申請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于7月中旬進行發放。
三、收費標準
被我校錄取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入學注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
學校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每生按學年收取,普通本科類學費按專業分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費標準為8人間500元、6人間800元、4人間1200元。其他費用參照內地學生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將依據寧夏物價部門的最新批文執行。
四、入學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請參考《北方民族大學2019級新生入學須知》。
2.新生入校后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3.臺灣地區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學生相關規定執行。
五、獎學金制度
臺灣地區學生在讀期間可申請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學各類獎學金。
六、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發現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考生,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七、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本科學習期滿,修完規定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者頒發北方民族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北方民族大學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北方民族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八、聯系方式及其他
學校全稱:北方民族大學
學校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50021
聯系電話:(0951)2066992 2066335
傳真:(0951) 2066992
電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址:http://zb.nun.edu.cn/
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附件: 附件一: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專業及要求.doc
附件二: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