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高中信息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通知
時間:2019-03-20 作者:gkzxw 點擊:次
2019年普通高中一年級信息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信息技術學考)將于7月初舉行,為做好考試各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9年4月8日-12日。
(二)報考對象
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高二年級、高三年級、往屆信息技術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
凡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學籍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
(三)報名要求
1.參加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的考生一律到學籍所在中學參加報名。
2.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均視為自愿放棄。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3.信息技術學考報名工作由高中學校負責完成。報名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學籍輔號、民族、照片、年級、考場名稱、選修模塊等。各學校需登錄考務平臺下載安裝2019更新版報名采集系統。采集任務完成后,學校負責將考生信息上傳至考務平臺,通過考務平臺打印《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并組織考生簽字確認,《確認表》由學校存檔備查。如有信息錯誤,可在考務系統進行修改。
4.參加考試的考生須進行圖像信息采集,沒有圖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在校生由學籍所在中學負責采集,往屆生由縣級考試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采集。采集工作完成后,由報名中學負責將考生圖像信息于5月6日前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平臺,市、縣考試管理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和信息校驗。圖像采集時,嚴禁翻拍或掃描照片等。
圖像信息要求: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顏色為藍色,像素不小于240×320,高寬比為4:3,大小不超過20K。采集后的考生圖片要求使用身份證號命名,照片為jpg格式。
5.為防止個別學生信息漏報或錯報,考生所在學校要認真組織核對,加強報名數據的審核,對出現錯誤的信息要和考試管理部門及時聯系修改。學校要及時上報報名數據,以免影響考務數據包的下發。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9年7月3日-5日,每場考試時間為60分鐘。
(二)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無紙化形式,由計算機隨機抽取試題,學生在計算機上現場答題,計算機自動評卷。每個考生只有一次考試機會。
(三)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包括《普通高中技術課程標準(實驗)》所規定的信息技術科目1個必修模塊和前3個選修模塊的有關內容。必修模塊為所有學生的必考內容,同時每個學生必須在“算法與程序設計”“多媒體技術應用”和“網絡技術應用”3個選修模塊中任選一個模塊作為自己的選考內容。
試卷包括第一卷和第二卷兩部分,滿分100分。第一卷為必修模塊內容,滿分70分;第二卷為選修模塊內容,滿分30分。第一卷和第二卷試題要求全部作答,考生根據本人選修模塊答第二卷試題。
(四)考場設置
為加強信息技術學考管理,考試管理部門要統籌轄區學校計算機的配置數量,對考場進行適度集中。考點學校負責提供考試所需的計算機教室和設備,并組織學生參加考試。
(五)場次安排
原則上考試每天安排6場,3天完成。每天考試時間為7:30至18:30。如不能按時完成確需延考的學校,須在6月26日前逐級申報延考申請,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延考。
(六)模擬訓練
為檢測學校機房設備運行狀況,保證學生熟悉考試環境,信息技術學考組織考前模擬訓練。沒有采集圖像信息的考生不能參加模擬訓練。訓練時間為5月14日-6月26日,模擬訓練數據包從考務平臺下載。
(七)考試要求
1.7月1日,考點技術人員負責從考試平臺下載考場數據包,導入到相應的監考機,并打印考生登錄密碼,下發至每個考生。
2.7月3日,各考點準時開考。每天考試結束后按要求將考試結果文件上傳至考務平臺,并做好數據信息的備份工作。
3.7月6日12:00關閉考試結果文件上傳通道。考試結束后,所有考試數據在監考機上保存三個月。
4.每場考試由監考人員填寫《2019年甘肅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考場記錄表》(詳見附件2)。如發現考生違紀、作弊行為時,按照《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
三、考試環境要求
(一)硬件標準
每個考場考試硬件設備包括2臺監考機(一臺作為正式考試時用的監考機,一臺作為備用監考機)和若干臺考生機。每個考場的監考機必須配置一個時鐘加密狗(加密狗時間誤差在30分鐘內可繼續使用,時間校驗工具可在考務平臺下載)。監考機配置標準、考生機配置標準根據《考試環境配置表》(詳見附件3)配置安裝。
(二)軟件標準
根據選修模塊,需安裝相應的應用軟件,可通過考務平臺下載。軟件標準根據《考試環境配置表》配置安裝。
(三)技術要求
1.考前一天,考點學校要對考試環境及各軟件的運行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考試期間設備、軟件正常運行。考試期間,考試用機必須與互聯網斷開。
2.每場考試間隔為15分鐘,考點學校組織好每場考生的入場和離場秩序,避免混亂、擁擠、踩踏等問題的發生。
四、考務管理要求
(一)加強考試管理
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的意見》(教基二〔2016〕7號),學業水平考試是關系教育公平公正的一項國家教育考試。各級考試管理部門是考試管理的主體,市(州)、縣(區)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督促考點學校合理制定考試方案,認真組織考試實施。考點學校是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的責任主體,有義務承擔此項考試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考點學校負責人擔任考點主任,考前要召開考務會議,安排部署考試組織等各項工作,明確考試各環節工作人員的職責。考點學校要加強機試硬件建設,配備足夠的計算機機位,確保考試順利完成。
(二)嚴肅考風考紀
要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嚴格考試紀律。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簽到登記,嚴禁攜帶相關書籍、復習資料、電子設備等進入考場。選聘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的教師擔任監考工作。每場考試監考教師不得少于兩名,其中一名必須為計算機教師。對違反考試規定的,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三)強化督察巡視
考試期間,各市(州)、縣(區)考試管理部門要對考點學校組織督察巡視,并通過考務平臺及時了解考點學校是否按要求組織考試,是否及時將考試結果上傳考務平臺。對考風考紀薄弱、考試組織遲緩、考試秩序混亂的考點,要采取約談、巡視、派人進駐考點的方式,切實督促考點學校加強考試管理。
(四)做好應急預案
信息技術考試周期長、考場要求高,各地要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做好應急預案,重點做好考試期間供電保障預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