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面向浙江省29縣
時間:2019-04-15 作者:gkzxw 點擊:次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好大學”而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今年浙江省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相關高校招生簡章公布和報名工作即將陸續展開。具體報考條件和審核流程是怎樣的?一起來關注。
報考條件不變,面向浙江省29縣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須具備的條件:考生本人在下列29個縣(市、區),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農業戶口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農業戶口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性質按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前認定。)
這29個縣(市、區)為:淳安縣、洞頭區、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武義縣、磐安縣、柯城區、衢江區、龍游縣、江山市、常山縣、開化縣、岱山縣、嵊泗縣、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蓮都區、龍泉市、青田縣、云和縣、慶元縣、縉云縣、遂昌縣、松陽縣、景寧縣。
需單獨報考,層層審核公示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考生需單獨報考,要根據有關高校招生簡章要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報考有關高校的考生名單,將被匯總分發至考生所在市、縣(市、區)教育局會同當地公安部門,按規定條件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經市級教育局審核、匯總,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高校。高校根據本校有關規定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在考核完成后及時公布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
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信息分別在省、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
重要提示:誠信報考,違規嚴處
考生請對照條件誠信報考。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進程
4月25日前
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有意向的考生及時查閱簡章(詳見相關高校官方招生主頁或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在規定時間內報名。
5月20日前
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5月底前
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6月7-8日
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高考出分前
高校確定并公示資格名單
高考出分后
考生單獨填報志愿,高校完成錄取并公示。最低文化要求原則上不低于浙江省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