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賦分辦法
時間:2019-04-24 作者:gkzxw 點擊:次
根據《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經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賦分辦法,具體如下:
一、選擇性考試科目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等,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
二、成績呈現及賦分方式
(一)成績呈現
物理、歷史原始分滿分各為100分,采用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原始分滿分各為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每科在轉換時,以30分作為等級轉換分的賦分起點,等級轉換分滿分為100分。將每科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分別為15%、35%、35%、13%和2%。將A至E等5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原則,分別轉換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個分數區間,得出考生的等級轉換分。每科計算等級轉換的考生人數即轉換基數,具體為實際參加該科目考試的人數,不含因違紀作弊被取消該科成績的考生。
(二)成績使用
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有效,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本辦法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學生開始實施,2021年6月首次組織實施選擇性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