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內容和特點
時間:2019-04-26 作者:gkzxw 點擊:次
《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分為“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加強管理”和“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1.總體目標:
一是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合理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和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二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初步構建起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的人才成長“立交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校考試招生管理體制機制。
2.主要任務:有4個方面
一是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合格性考試覆蓋所有學習科目,其中,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開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開考。合格考試成績呈現方式有三種:合格/不合格、等級、分數。考試成績一考兩用,既作為學生畢業的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結束后進行,僅限當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參加,一年考1次,成績當年有效,作為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選擇考成績呈現方式有兩種:物理、歷史為卷面分,其他4門為等級分。
二是大力推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普通高中學校要將經過一定程序認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統一導入省的信息管理平臺。招生高校要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及使用辦法,提前公布。
三是將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和專科高校考試招生適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與現行高考時間一致,考試科目按“3+1+2”(必選+限選+任選)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考試成績呈現。高考總成績750分,其中“3”和“1”直接采用卷面分,共550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根據新高考方案,在廣東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專業組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提出1門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學生的選考科目須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才能報考。同時,其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必須合格。招生錄取方式。招生高校按物理、歷史科目分別編制招生計劃。省招生辦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照物理、歷史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考生以院校專業組而非院校為單位填報志愿,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志愿,其組內的選考科目要求須完全相同。具體志愿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模式最遲2021年上半年公布。選考科目的等級賦分。省教育廳公布的思想政治等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等級賦分辦法是,根據選考科目考生群體卷面分的統計分步確定的比例,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再依據每個等級的等級分區間,按等比例轉換法則將考生的卷面分轉換為等級分,等級分起點賦分為30分,一分一檔。有一點可以肯定,考生在某門科目中的成績排序,轉換前后不會發生變化。
四是深入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高職院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進行,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初中畢業生三類不同的學生群體: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要逐步建立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并將其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將逐步采用中考成績和高職院校自主測試的方式進行。
3.加強管理。從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高校招生自律機制,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強和規范高考加分管理4個方面確保高考綜合改革規范有序。
4.保障措施。從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條件保障、加強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順利推進。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加強高考綜合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并妥善解決改革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強考試招生安全管理,改善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高校與高中學校協同育人工作,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及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能力建設。同時,要求宣傳、編制、發改、教育、財政、人社等部門,出臺必要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改革。特別要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綜合起來看,我省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符合國家要求。如普通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即依據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二是充分借鑒試點經驗。把普通高考分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夏季高考以本科為主,春季高考以專科為主;對選擇性考試科目按等比例轉換規則進行等級賦分;夏季高考采用院校專業組的投檔錄取模式。三是與同期啟動改革省份同步。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8個省市均采用“3+1+2”的選考模式;選考科目“1+2”的賦分方式,“1”即物理、歷史均采用卷面分;“2”按A、B、C、D、E 5個等級進行等級賦分。四是體現廣東特色。如合格考成績“一考兩用”,切實減少學生考試次數和減輕考生集中應考壓力;考試次數和時間安排與現行的考試一致,沒有增加考試的次數,沒有改變考試的時間,保持了穩定性和延續性;英語一年兩考,聽說考試1次、筆試1次,與我省現行做法一致,但是聽說分值增加到20分;思想政治等4門選考科目的等級賦分辦法,對每個等級人數比例和每個等級的等級分區間,根據我省考生規模及實際的實證模擬研究作了調整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