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選考科目由學生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
時間:2019-04-26 作者:gkzxw 點擊:次
高考改革后,不分文理科,考試科目采用“3+1+2”模式。“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外語、數學,“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兩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兩門。選考科目理論上共有12種組合方式,考生可自主選擇。
圍繞如何確定選考科目、選考科目什么時候確定、選考如何組織考試、選考科目的成績如何呈現使用等熱點問題,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考生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主要應該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和優勢、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進行選擇。第一,考生可根據個人志向、興趣愛好、自身優勢等因素,按照對各科的喜好程度進行選擇。第二,考生要結合報考院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選擇。第三,考生可根據所在高中的辦學條件、特色優勢等進行選擇。
選考科目由學生在合格考結束后選擇,高考報名前都可以更換所選擇的科目,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在實際操作時,建議慎重考慮。一是無論哪一學科的學習,隨著內容難度的增加,都可能會遇到困難,有時成績還會暫時下滑,這屬于正常現象;二是選科后,各學科就開始學習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內容,如果一段時間后再更換學科,已經進行的課程很難補課。因此,建議選科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盡量避免更換學科。
選考由省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選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選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選考科目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以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成績按照轉換辦法以等級轉換分的形式呈現,均計入考生總成績。據介紹,等級賦分能夠較好解決選擇性考試科目之間分數不可比、學生選考科目分數不能直接相加參加高校招生錄取的問題;能夠確保考生每門選考科目成績排位順序不變;同時能夠最大限度保證考生的成績具有良好的區分度,滿足高校人才選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