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省夏季高考主要政策變化
時間:2019-05-30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啟動公費??漆t學生培養工作。根據《山東省專科醫學生公費教育工作實施辦法》,自2019年起,實施公費??漆t學生培養工作,在省屬醫學高等院校實施訂單定向專科醫學生公費教育,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公費??漆t學生為3年制,每年培養計劃300人。培養專業主要是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凡熱愛衛生事業,畢業后志愿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具備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高中階段畢業生均可報名。
公費醫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撥付高校。其中生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給公費醫學生。
公費專科醫學生在??破胀ㄅ武浫?,考生成績須達到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公費專科醫學生須承諾,畢業后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參加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已錄取的公費專科醫學生報到入學前,要與招生高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訂培養協議,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三方協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公費??漆t學生就業工作,應結合公費醫學生需求和培養計劃,由縣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公費??漆t學生與定向縣縣域內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之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實行合同管理。
(二)積極穩妥推進高??荚囌猩C合改革試點。一是完善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探索將體育測試納入校測環節,健全綜合評價、多元錄取人才選拔模式。各高??茖W合理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嚴格報名和考核程序,規范組織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進一步促進科學選才。二是抓好公費師范生、公費醫學生和公費農科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報名、錄取、報到注冊程序,加強高校、地方間的協調配合,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三是進一步做好藝術專業全省統考或聯考工作。優化志愿填報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
(三)開展凈化考試環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圍繞打好凈化考試環境攻堅戰,深入開展“嚴格考試管理、打擊生產銷售作弊器材、打擊考試作弊違法犯罪活動、清理整頓助考培訓機構、凈化涉考網絡環境”五大專項行動,建立完善考試安全長效機制,著力打造“不敢作弊、不能作弊、不想作弊”的考試生態。完善教育、公安、無線電管理、通信保障、市場監管等部門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加強對有組織的團伙舞弊、雇人代考或受雇替考、利用互聯網及無線收發裝置等通訊手段傳播涉嫌泄密或詐騙信息、非法兜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行為的聯合防范和治理。健全誠信考試工作機制,加強誠信教育,做好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相關條款宣傳工作,在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須知等材料中增加相應條款內容,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考試誠信檔案建設,客觀記錄作弊人員的相關信息和行為,依申請接受招生學校、用人單位等社會有關方面的查詢。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對考生身份認證和考場的管理,嚴防高校及高中學校在校生報名考試或替考。
(四)落實好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凡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除戶籍條件外其他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學的高中階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五)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一是按照教育部要求組織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在我省省級財政困難縣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等63個縣(市、區)開展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二是繼續實施我省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安排部分省屬本科院校面向省級財政困難縣等53個縣(市、區)農村學生實行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比例較2018年增加10%左右。三是繼續實施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在我省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安排2%的招生計劃,選擇適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專業,單列計劃、單獨錄取,招收我省納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生。
(六)保障殘疾人平等參加考試。貫徹落實教育部、中殘聯有關文件精神,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為殘疾人參加高考提供平等機會和合理便利。
(七)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和服務。一是通過在考生準考證上印制提醒信息、在志愿填報系統上發布填報志愿說明等多種渠道和方式,提醒廣大考生增強保密意識,保護好個人信息和志愿填報密碼。二是在報名考試、填報志愿和招生錄取等重要工作時間節點,實行省、市、縣招考工作機構三級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做好對考生的政策答疑和信訪處置工作。三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加強對屬地中學及教師的管理和教育,不允許中學代替學生統一設置報考密碼,不允許中學統計考生成績,不允許教師接受考生委托代替填報志愿,不允許中學和教師干預考生填報志愿。凡違反規定要求的,一經發現,由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學或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四是我市在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招生考試機構和每所普通高中學校配備1名高考志愿填報指導師,并在新聞媒體上統一公布人員名單和咨詢電話,主要職責是做好高考政策宣傳、解讀、咨詢和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志愿填報指導等工作,為廣大考生提供準確、暢通的咨詢服務渠道。
普通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照顧: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殘疾人民警察。
2.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線的。
4.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報考高校,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