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須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若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領),并提交《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和《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6月6日前,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誠信考試和法治警示教育,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須按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規則、考試紀律,服從監考指令和考點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覺誠信考試。進場后,須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