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通知
時間:2019-06-12 作者:gkzxw 點擊:次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公安局、教育局,各州、市、地公安局、教育局,各有關招生院校:
為深入貫徹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改革,全面加強公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為鍛造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高素質過硬公安鐵軍提供堅實人才支持,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公安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110號)精神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9〕3號)要求,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自治區公安廳、教育廳組成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和教育考試院負責具體實施。公安院校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各州、市、地公安局及招生院校組成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工作組,組長由各州、市、地公安局政治部(處)主任擔任。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公安院校及其他普通高校的公安專業: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二)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國家的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四)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考生須參加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未婚;
(六)公安英烈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學習深造。但必須由公安英烈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向民警生前所在單位或現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逐級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審核通過后,報公安部批準(需參加公安機關內部組織的考試)。
三、考察
凡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均須參加考察,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掃描卡)需考生在就讀中學領取。
各地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招生考察工作,遴選忠誠可靠、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具有中共黨員身份和一定考察工作經驗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通過網上核查、檔案審查、走訪調查等方式開展考察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研究提出考察意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公安院校招生考察工作,定于6月9日至18日進行。考生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指派專人負責考察工作,并統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見附件1)。考生本人的日常表現和政治表現,須由公安機關專門到考生所在學校和社區(村)調查。由縣級公安機關綜合分析研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結論,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返疆后,須憑學生證或畢業證等就讀證明到生源地的地、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或招生辦公室領取《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掃描卡),按要求接受考察與測試。
(三)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考察工作,由考生現居住地(報考地)公安機關向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函,協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
四、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區內普通高考考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時間為:6月20日至22日;內地新疆高中班考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時間為:6月20日。
(一)考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1.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從事公安工作。
面試實行全程錄像。各地公安機關應遴選忠誠可靠、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具有一定面試工作經驗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擔任面試考官。
2.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男性考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考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體重指數在17.1至25.7之間;公安院校單側裸眼視力均需4.8及以上,政法院校公安專業裸眼視力在4.7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
各地組織對考生的身高、體重、外觀、血壓、視力、色覺、聽力和嗅覺等重點項目,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范進行現場檢查,在此基礎上綜合作出體檢結論。體檢醫師應由忠誠可靠、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具有一定體檢工作經驗的醫務人員擔任。主檢醫師一般應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
3.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須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并當場公布測試結果。
體能測評實行全程錄像。各地公安機關應遴選忠誠可靠、公道正派、嚴謹細致、擔當負責、具有一定體能測評工作經驗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擔任考官,嚴格按照有關實施規則開展體能測評工作。裁判長一般應具有田徑裁判員二級及以上技術等級。
4.《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見附件2)在面試、體能測評的每個環節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傳遞,考生不得自帶。
(二)有關安排及要求
1.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分設伊犁州(伊寧市和奎屯市設點)、烏魯木齊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克拉瑪依市、吐魯番市、哈密市、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博州、巴州、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和田地區等16個考點。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聯系人:張國勇,聯系電話:0991-5586054。
2.各地考生所在中學需指定專人到所在地招生考試部門領取《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掃描卡)。
3.各州、市、地公安局政治部(處)務必在6月25日前將合格考生的數據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掃描卡)上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6月28日下午17時前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須將合格考生的數據和《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掃描卡)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逾期不報,責任自負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4.凡志愿報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時間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規定的地點參加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志愿。
5.為保證掃描質量,《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表》(掃描卡)上不得使用涂改液、不得粘貼任何附件,如表卡需要編號的,須統一使用鉛筆編號。上報表卡時須按準考證號排序,小號在前,大號在后。
6.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考生相關表卡的審核、簽字、蓋章欄目須有相關負責審核的同志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錄取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統一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除外)公安專業的考生,投檔成績需達到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治安學、禁毒學、警犬技術專業和鐵道警察學院本科公安專業、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公安專業、新疆警察學院本科專業的考生,投檔成績需達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招生錄取期間,各公安院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匯總下達的招生來源計劃,確需調整計劃的,須提前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通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實施,嚴禁私下協議,先招后報,違規招生。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招生計劃數120%的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通過計算機遠程網絡向招生院校投放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考生的電子檔案,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填報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但未參加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或不合格的考生以及未填報公安專業志愿的考生,均不列入該類院校的錄取范圍。非公安專業的考生除外。
六、管理與監督
各有關單位要選用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公道正派、嚴守法紀的干部、教師參加招生工作。要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突出招生法紀教育,同時,開展業務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招生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教育招生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招生規定,對考生實事求是地介紹學校基本情況、收費標準和就業政策,嚴禁隨意承諾和虛假宣傳;嚴禁接受考生家長宴請和安排游覽;嚴禁收受錢財、禮物;嚴禁利用招生為個人謀取私利。及時掌握招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對于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糾正、堅決制止,對于違紀人員要嚴肅處理。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于“陽光招生”的精神和要求,加強對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強化信息公開、公示的力度,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對于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堅決查處。招生期間,公安部、教育部有關部門將對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進行抽查,對招生中發生的違紀問題進行通報。
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要將公安院校公安專業錄取考生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等材料,按規定在學生錄取后1個月內送有關公安院校存入學生檔案。公安院校在新生入學后1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并完成考察復審和體檢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復審復查情況將及時通報省級公安機關、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及公安部人事訓練局。省級公安機關要做好被取消入學資格學生的后續相關工作,并及時核查問題,嚴肅追究責任。對于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負責任造成影響的,要依紀依規從嚴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