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龍江高考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和審查有關事宜
時間:2019-11-05 作者:gkzxw 點擊:次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和審查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省教育廳 省民委 省公安廳 省體育局和省科學技術協(xié)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聯(lián)〔2015〕29號)、《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和審查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照顧錄取對象申報時間
2019年11月8日開始,至11月28日截止(少數(shù)民族考生申報和審核時間以當?shù)孛褡谖ㄖ獮闇?。
二、照顧錄取對象認定范圍及標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政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申報。各類照顧錄取政策的條件按以下范圍、標準認定。
(一)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的有效證件:由總參謀部統(tǒng)一頒發(fā)并編號的《入伍批準書》原件、《退出部隊現(xiàn)役證》原件和當?shù)孛裾块T核發(fā)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證書”。三者一致的予以認定。
(二)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及消防救援人員,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的有效證件:退役軍人考生須提交《退出部隊現(xiàn)役證》原件,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勛)章、《立功受獎證書》原件。核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
消防救援人員考生需審查的有效證件由黑龍江省消防總隊(以下簡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考生家庭戶口和《烈士證明書》或《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二者一致,可確認考生為烈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士證明書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統(tǒng)一印制、統(tǒng)一編號,并加蓋有市(行署)級民政部門公章的“革命烈士證明書”。
2.因見義勇為犧牲被評定為烈士人員的子女:需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頒發(fā)的《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
如因烈士犧牲注銷戶口后,重新?lián)Q發(fā)了戶口,現(xiàn)戶口中無烈士姓名的,可由當?shù)毓膊块T和烈士原所在單位同時出具證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yōu)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或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軍人批準單位及認定標準:榮獲二等功軍人,根據(jù)軍人職級情況,批準單位由旅級至軍區(qū)不等;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軍人,根據(jù)軍人職級情況,批準單位由團級至軍委不等。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頒發(fā)的《立功受獎證書》及與證書相符的軍功章和立功受獎登記表(復印件)。核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2.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或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軍級以上單位衛(wèi)生部門2005年7月1日以后頒發(fā)的新式《殘疾軍人證》原件和《評殘審批表》復印件。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因公犧牲軍人根據(jù)軍人職級情況,批準單位由團級至大軍區(qū)級不等。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頒發(fā)的《因公犧牲證書》原件。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或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或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有效證件:軍人子女考生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隊團級(含)以上政治機關的證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xiàn)役或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考生。
需審查的有效證件: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需出具由總參謀部統(tǒng)一頒發(fā)并編號的《入伍批準書》原件和由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退伍安置證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認定。消防救援人員考生相關證明材料由省消防總隊審核認定。
2.公安英模、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殘疾人民警察需審查的有效證件:由省民政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的《傷殘人民警察證》(新版)或縣(含)級以上民政部門頒發(fā)的《人民警察傷殘撫恤證》(舊版),舊版《傷殘人民警察證》等級套改新版辦法為:特等套改一級、一等套改三級。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認定,以公安機關頒發(fā)的《公安英模證明書》和《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為準。
3.經(jīng)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
(六)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其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為歸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在國內(nèi)的子女稱為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指祖籍臺灣省的我省戶籍考生。
(七)鄂倫春、赫哲、鄂溫克、柯爾克孜、達斡爾、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在報考黑龍江省屬院校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八)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審查使用朝鮮、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鮮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認定。
(九)在自治縣、民族區(qū)、民族鄉(xiāng)鎮(zhèn)且學籍在戶籍所在縣的高級中等學校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shù)馗咧羞B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三、照顧錄取對象申報程序
(一)對第一條至第五條申報程序
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報,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gòu)(以下簡稱招考機構(gòu))受理申報和初審(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除外)。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將申報照顧錄取相關的證書、證明信(原件)及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提交所在學校。由學校集中報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初審;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和社會考生攜帶相關的證書、證明信(原件)直接到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申報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初審合格后,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認真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附件1)及匯總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匯總名單》(附件2),將審查表、匯總表和照顧錄取信息數(shù)據(jù)庫上報市(行署)招考機構(gòu)。市(行署)招考機構(gòu)會同有關部門對考生的照顧錄取資格進行復審,對復審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上簽名蓋章。
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省消防總隊負責審核,最終合格名單由省消防總隊于2020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二)對第六條申報程序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僑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縣(市、區(qū))僑務辦公室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僑辦負責復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僑辦于2020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2.臺灣省籍考生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由考生持由省臺辦出具的并加蓋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公章的“臺灣省籍青年證明信”原件到報名確認所在地招考機構(gòu)進行申報。
(三)對第七條至第九條申報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報。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由所在中學組織申報,由考生本人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見附件3),并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考生所在中學收齊相關材料,交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往屆生和社會考生由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負責受理,申請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交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會同當?shù)馗咧泻徒逃姓块T負責審查享受第九條中考生相關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將考生學籍合格名單以及第七條、第八條考生名單和相關材料匯總后報當?shù)孛褡谖?縣(市、區(qū))民宗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民宗委負責復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民宗委于2020年5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四、公示
市(行署)招考機構(gòu)將申報第一條至第六條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下發(fā)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合格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在校內(nèi)公告欄和考生所在班級公示;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和社會考生由所在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在辦公地點公告欄或其他媒體向社會公示;市(行署)招考機構(gòu)利用當?shù)鼐W(wǎng)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有關信息保留至當年8月底。公示的考生資格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
申報第六條中三僑考生和第七條至第九條合格考生名單由各級僑辦和各級民宗委部門進行公示。
申報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合格考生名單按消防總隊相關要求進行公示。
我院將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wǎng)站上集中公示全省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數(shù)據(jù)上報及建立檔案
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將符合照顧錄取條件考生信息通過黑龍江省招生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sfyz.hljea.org.cn:7003)“高考報名管理”中的“照顧政策申請”功能進行上報,各市(行署)招考機構(gòu)審核無誤后上報省招考院。
縣(市、區(qū))招考機構(gòu)將符合照顧錄取條件考生的相關證書復印件、證明信原件和《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原件裝入考生檔案袋。縣(市、區(qū))民宗委將復審合格考生的《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交報名確認地招考機構(gòu)建檔。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申報照顧政策合格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交報名確認地招考機構(gòu)建檔。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崗位責任制
照顧錄取政策的審查與認定,是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方針、政策,推動中學實施素質(zhì)教育的具體體現(xiàn),也是確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安全、順利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級招考機構(gòu)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實行兩人以上審查制度,按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要求,具體落實各環(huán)節(jié)責任人,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肅紀律,確保公平、公正
各級招考機構(gòu)要與當?shù)赜嘘P部門密切合作,嚴格審查考生的申報資格。加大打假力度,堅決取締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徇私舞弊行為,對制作或涂改的假偽證書、證明、戶口等人員交有關部門核實查處。對不按規(guī)定和要求審查,不負責任簽名蓋章,甚至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三)搞好宣傳,防止漏報
各級招考機構(gòu)和相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當?shù)孛襟w等進行宣傳,及時將照顧錄取政策的申報時間以及申報條件、范圍和標準向社會和考生公布,防止考生漏報,確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順利。
附件:
3.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
4.照顧類別代碼表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