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須知
時間:2019-11-12 作者:gkzxw 點擊:次
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加分資格、申請不受報考批次限制資格的審查確認工作,按照海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職責分工,繼續實行“按部門、分項目”和“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市縣要成立普通高考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資格審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資格審查工作順利進行。
(一)學籍審查
各市縣教育局要成立由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教育紀檢、招生考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籍審查工作小組,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籍審查的要求,嚴格做好在本市(縣)就讀考生的各學段學歷、學籍和實際就讀經歷情況的審查。
(二)戶籍審查
各市縣教育(教科)局負責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落戶或居住在本市縣的考生和監護人等有關情況的審查。負責將戶口在本市縣的考生及監護人的戶口信息名冊、考生提交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在本市縣居住的異地高考考生及法定監護人的有關戶口、居住信息名冊和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或暫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等有關證件復印件或佐證材料分類匯總,并移交公安部門審查,堅決打擊戶口造假行為,嚴把高考報名戶籍審查關。
(三)加分資格審查
加分資格的申請及審查工作,按照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各市縣教育局要依據考生提交的申請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等有關材料,在報名系統確認考生的有關特征信息和分類整理造冊,移交本市縣各有關部門進行初審;2月25日前將有關部門初審的材料匯總報送省考試局。省考試局要及時將市縣提交的有關材料分類整理匯總送交給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各有關成員單位審查確認。市縣教育局要依據考生戶口材料中的本人及監護人戶口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地入戶的時間、學籍材料中考生畢業的學校,確認戶口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市縣的漢族考生是否符合“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漢族考生”的加分條件。3月15日前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報名系統中上傳審核通過名單,并造冊加蓋招生辦公章后報省考試局備案。
2020年4月1日后,將在省考試局網站上分批公示考生加分的審查結果。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在校補習的往屆生由補習學校,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其戶口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應屆考生記入畢業生登記表中,往屆考生記入《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五)其他材料審查
1.各市縣招生辦指定專人做好殘疾考生信息采集、報送工作,于2020年2月1日前將《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考生花名冊》報送至省考試局,并提早對有意向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進行摸底排查。
2.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及海南醫學院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專科醫學生培養項目計劃、海南師范大學鄉村小學教師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計劃等報考資格的審查,由各有關市縣招生辦公室根據各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結合公安部門對考生及法定監護人戶籍審查的結果、考生學籍材料進行審查確認。
(六)審查結論
各市縣教育局要根據有關部門對考生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考生的學籍和學歷材料的審查意見,依據報名條件,在2020年3月20日前對考生的報名資格做出“同意報考”或“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原本科B批和高職??茖W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茖W校”、“同意報考,但需待審不限報資格”、“不同意報考”的審查結論,并分類列名冊報經市縣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負責人審批后,由市縣招生辦主任在報名系統上做出審查意見。4月1日后,考生可上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對“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原本科B批和高職??茖W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茖W校”和“不同意報考”的考生,市縣招生辦應通過書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