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高考報名時間11月15日-24日
時間:2019-11-12 作者:gkzxw 點擊:次
2020年天津市高考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
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按照考生網上錄入信息、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的程序進行。
2.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期間,登錄招考資訊網,進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根據要求和提示,錄入報名信息,并保證各項信息的完整、真實、準確。考生須根據自身情況,在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個科類中任選一類作為本人的報考科類;在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中任選一種作為本人的外語語種。考生須將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并保存好網上報名序號。提交報名信息后,考生要在規定日期前,通過“網上支付”繳納高考考試費。考生網上繳費成功后,方可持網上報名序號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否則報名無效。現場確認期間,各報考點一律不接收現場補繳費。因本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已進行網上支付的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3.已履行網上報名手續的考生,于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期間,持本人網上報名序號、戶口簿和身份證(須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往屆生還須持高中畢業證書,回津考生還須持學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或學歷證明,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持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到規定的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考生須按要求認真核對本人報名信息,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對本人填報和確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本市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中學確認報名信息。本市應屆中職學校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區招辦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在其戶口所在區招辦指定的地點確認報名信息。各接收報名的單位按統一的考生號編制辦法賦予考生14位考生號。考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提供網上報名序號,交驗相關證件證明,進行電子攝像,考生電子照片以考生號命名,未進行電子攝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市高招辦根據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制成“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證”(以下簡稱“考生證”),考生憑考生證等證件參加高校招生考試。
4.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戶籍動遷人員進津手續須于2019年11月29日前辦理完畢)。
5.在我市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在履行網上報名手續后,于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期間,持公安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到南開區招生辦公室進行現場確認。
6.按照教育部規定,被推薦的免試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單招考生,殘障單招考生,職教師資單招考生也須辦理報名手續,報名程序與普通考生相同。
7.本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學做出鑒定,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其他報名考生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無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對其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由報名單位錄入報名系統。各鑒定單位要對鑒定內容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