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脊芾磙k法
時間:2017-01-05 作者:admin 點擊:次
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脊芾磙k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普通高校對我省藝術類考生組織專業??嫉墓芾砉ぷ?,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中的美術與設計類(以下簡稱“美術類”)、音樂類以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全省統一專業考試,其他非全省統考的藝術類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招生院??勺孕薪M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第三條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际瞧胀ǜ咝U猩荚嚨闹匾M成部分,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
第四條經省教育考試院授權,我省5個考點單位(見附件1)具體承擔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設點??嫉慕M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通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jseea.cn,以下簡稱“考試院門戶網”)公布經審核通過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校考的招生院校信息。招生院??稍陂T戶網站下載相關信息和表格。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對省內外高校在我省組織??嫉馁Y格審核,并對審核通過的招生院校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考點應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考點規范》,規范實施本考點的專業考試工作。
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選派巡視員,對考點的考試組織和考風考紀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八條考點應積極配合校考設點院校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并具體承擔專業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
?。ㄒ唬┛键c要成立??脊ぷ骺荚囄瘑T會,負責本考點考試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實施。設點院校代表要參與相關職能組的工作。
?。ǘ┛键c須在考試前與設點院校簽訂協議,明確責任和義務。
?。ㄈ┛键c負責設點院校在本考點的有關考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和設備,做好設點院校和考生所需的信息、政策咨詢和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ㄋ模┬?荚嚧鹁淼陌踩C芄ぷ饔稍O點院校負責,考點須按照院校要求提供試答卷保密室或必要的保障設備。
(五)在我省設點??荚盒>毥y一使用江蘇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校考管理系統”)實施??脊芾砉ぷ?,考生報名、準考證打印、考場編排、考生信息下載、繳費等工作均通過該系統完成。
?。┛键c要強化考風考紀建設,考點考試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嚴厲打擊違紀舞弊行為,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事件發生,并按規定對違規行為收集相關違規材料和證據。
專業教師以及有直系親屬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人員均不得參與監考工作。
第九條在我省實行??嫉脑盒凑战逃考拔沂〉挠嘘P規定,按時報送校考考試申請書、計劃確認書、招生簡章等相關材料,辦理相關手續。經審核批準后,按照相關考試管理規定對我省考生實施專業??脊ぷ?。
第三章校考院校
第十條可以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的省外院校。
?。ㄒ唬└鶕逃考拔沂∮嘘P文件精神,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院校、其他具有藝術學門類碩士學位授權點及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普通高校,經向我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意后,可在我省設點???。
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公辦本科院校,如招生專業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建議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院校確需在我省設點??嫉?,必須報經我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設點校考。
?。ǘ┆毩W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疲I,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院校確需要招生的,必須報經我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對我省考生組織??肌?br>
?。ㄈ┌丛盒U猩鷮I大類設置(如美術類、音樂類等),在我省安排招生計劃數達15人及以上的院校,才可在我省設點考試。審核通過的院校只能在我省的一個考點設點組織???。
?。ㄋ模┱猩盒T谖沂≡O點考試的專業,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點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點不得再接受我省考生參加所涉及專業的??迹駝t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省內院校在我省組織??嫉脑瓌t。
省內可自行組織??嫉脑盒?,考試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原則上在院校所在地設點組織???,專業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四章??脊ぷ髁鞒?br>
第十二條院校在我省設點校考的工作流程。
?。ㄒ唬M在我省設點考試的省外院校,須登錄我省??脊芾硐到y,填報相關信息后,通過系統打印??忌暾埍恚ㄒ姼郊?)〔省外地方院校須經院校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教育廳(教委)計劃管理部門的確認簽章〕,于1月10日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的院校在考試院門戶網向社會公布,設點考試院校和考點單位應及時查閱相關信息。
(二)設點院校應服從考點管理,并與考點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必須包含考生信息安全、試卷安全保密及考風考紀等方面的內容。具體事宜由設點院校與考點共同協商確定。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省教育考試院一份。
?。ㄈ┰O點院校須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各項考試的準備工作。相關考點單位須配合設點院校,通過我省??脊芾硐到y做好報名、考試等考務工作。
設點院校進行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測試并當場予以評分的,須由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
(四)在我省設點院校的專業考試一般應在1月20日以后進行,3月中旬前結束。
(五)設點院校須將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報我院備案。
?。榧訌娦?脊ぷ鞯墓芾?,有效防范考試替考等舞弊行為,保證良好的考試秩序和考試環境,在我省設點校考的院校原則上須使用我省統一的校考網上報名系統,于考試開始前一周左右接受考生報名和網上繳費。非我省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校考考點參加院校校考。
第十三條未在我省設點的省外院校校考要求。
?。ㄒ唬┰盒m氂?月10日前通過我省校考管理系統將相關專業考試信息上報我院,并同時將院校招生簡章報我院備案。
(二)我院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準予校考的招生院校信息,請有關院校及時上網查閱。
第十四條省內院校在本省組織??嫉墓ぷ髁鞒獭?br>
省內可自行組織校考的院校,須于1月10日前登錄我省??脊芾硐到y,填報相關信息,通過系統打印設點考試申請書,報我院備案通過,由我院一并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校考成績認定
第十五條??己细褡C書由招生院校及時發放給考生本人。招生院校應于4月20日前,將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的相關信息按《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見附件7)的要求,通過我省??脊芾硐到y上傳數據,同時打印成冊并加蓋公章后報我院備案。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招生院校的??紝I合格人數,應按不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在我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如招生院校確定的專業合格人數超過規定標準的,對超出規定人數以外的考生,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有關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文件精神,2017年,凡報考有關院校的音樂學、繪畫、中國畫、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廣播電視編導本科專業??嫉目忌?,須參加美術類或音樂類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合格線在發布考生省統考成績時劃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高校在組織專業校考時須嚴格審核考生資格。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美術類或音樂類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合格線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須參加相應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執行。
從2018年起,凡報考有關院校的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實驗藝術、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校考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或音樂類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第十八條未經我院備案審批,擅自對我省藝術類考生進行校考的招生院校,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九條未經我院備案的專業合格考生,在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我省將不予投檔。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條對在??贾羞`紀舞弊的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贾斜徽J定為違紀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在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各考點和招生院校應及時通過我省校考管理系統上報作弊考生信息(見附件8),且招生院校須同時向我院通報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院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二十二條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而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在我省組織??嫉馁Y格,并建議相關單位(院校)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考點單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點資格,并建議有關部門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第二十三條對在??贾斜徽J定為實施組織或參與組織考試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應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根據原江蘇省教委、江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校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教財〔2000〕23號、蘇價費〔2000〕97號)規定,在我省設點考試院校的收費標準為考試費每科60元。
設點考試院校應按與考點單位簽訂的協議向考點單位支付相關費用,該費用主要用于考場及相關設施的更新改造,考試組織管理,專家評委及考務人員的加班、食宿、勞務費等。設點院校應按每考生5元標準上繳我院,該款項由考點代省考試院向設點院校收取,該款項將作為招生宣傳、系統平臺開發與維護、考點建設與管理等支出費用。此外,網上報名過程中所產生的網上支付手續費由設點院校承擔,該項費用直接由網上支付平臺收取。后兩項費用不得再另行向考生收取。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有關考點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規定的,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普通高校對我省藝術類考生組織專業??嫉墓芾砉ぷ?,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中的美術與設計類(以下簡稱“美術類”)、音樂類以及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全省統一專業考試,其他非全省統考的藝術類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招生院??勺孕薪M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第三條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际瞧胀ǜ咝U猩荚嚨闹匾M成部分,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
第四條經省教育考試院授權,我省5個考點單位(見附件1)具體承擔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設點??嫉慕M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及時通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jseea.cn,以下簡稱“考試院門戶網”)公布經審核通過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校考的招生院校信息。招生院??稍陂T戶網站下載相關信息和表格。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對省內外高校在我省組織??嫉馁Y格審核,并對審核通過的招生院校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考點應根據《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考點規范》,規范實施本考點的專業考試工作。
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選派巡視員,對考點的考試組織和考風考紀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八條考點應積極配合校考設點院校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并具體承擔專業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
?。ㄒ唬┛键c要成立??脊ぷ骺荚囄瘑T會,負責本考點考試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實施。設點院校代表要參與相關職能組的工作。
?。ǘ┛键c須在考試前與設點院校簽訂協議,明確責任和義務。
?。ㄈ┛键c負責設點院校在本考點的有關考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和設備,做好設點院校和考生所需的信息、政策咨詢和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ㄋ模┬?荚嚧鹁淼陌踩C芄ぷ饔稍O點院校負責,考點須按照院校要求提供試答卷保密室或必要的保障設備。
(五)在我省設點??荚盒>毥y一使用江蘇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校考管理系統”)實施??脊芾砉ぷ?,考生報名、準考證打印、考場編排、考生信息下載、繳費等工作均通過該系統完成。
?。┛键c要強化考風考紀建設,考點考試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嚴厲打擊違紀舞弊行為,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事件發生,并按規定對違規行為收集相關違規材料和證據。
專業教師以及有直系親屬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人員均不得參與監考工作。
第九條在我省實行??嫉脑盒凑战逃考拔沂〉挠嘘P規定,按時報送校考考試申請書、計劃確認書、招生簡章等相關材料,辦理相關手續。經審核批準后,按照相關考試管理規定對我省考生實施專業??脊ぷ?。
第三章校考院校
第十條可以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的省外院校。
?。ㄒ唬└鶕逃考拔沂∮嘘P文件精神,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院校、其他具有藝術學門類碩士學位授權點及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普通高校,經向我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意后,可在我省設點???。
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公辦本科院校,如招生專業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建議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院校確需在我省設點??嫉?,必須報經我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設點校考。
?。ǘ┆毩W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疲I,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院校確需要招生的,必須報經我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對我省考生組織??肌?br>
?。ㄈ┌丛盒U猩鷮I大類設置(如美術類、音樂類等),在我省安排招生計劃數達15人及以上的院校,才可在我省設點考試。審核通過的院校只能在我省的一個考點設點組織???。
?。ㄋ模┱猩盒T谖沂≡O點考試的專業,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點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點不得再接受我省考生參加所涉及專業的??迹駝t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省內院校在我省組織??嫉脑瓌t。
省內可自行組織??嫉脑盒?,考試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原則上在院校所在地設點組織???,專業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四章??脊ぷ髁鞒?br>
第十二條院校在我省設點校考的工作流程。
?。ㄒ唬M在我省設點考試的省外院校,須登錄我省??脊芾硐到y,填報相關信息后,通過系統打印??忌暾埍恚ㄒ姼郊?)〔省外地方院校須經院校所在?。ㄖ陛犑?、自治區)教育廳(教委)計劃管理部門的確認簽章〕,于1月10日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的院校在考試院門戶網向社會公布,設點考試院校和考點單位應及時查閱相關信息。
(二)設點院校應服從考點管理,并與考點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必須包含考生信息安全、試卷安全保密及考風考紀等方面的內容。具體事宜由設點院校與考點共同協商確定。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省教育考試院一份。
?。ㄈ┰O點院校須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各項考試的準備工作。相關考點單位須配合設點院校,通過我省??脊芾硐到y做好報名、考試等考務工作。
設點院校進行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測試并當場予以評分的,須由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
(四)在我省設點院校的專業考試一般應在1月20日以后進行,3月中旬前結束。
(五)設點院校須將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報我院備案。
?。榧訌娦?脊ぷ鞯墓芾?,有效防范考試替考等舞弊行為,保證良好的考試秩序和考試環境,在我省設點校考的院校原則上須使用我省統一的校考網上報名系統,于考試開始前一周左右接受考生報名和網上繳費。非我省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校考考點參加院校校考。
第十三條未在我省設點的省外院校校考要求。
?。ㄒ唬┰盒m氂?月10日前通過我省校考管理系統將相關專業考試信息上報我院,并同時將院校招生簡章報我院備案。
(二)我院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準予校考的招生院校信息,請有關院校及時上網查閱。
第十四條省內院校在本省組織??嫉墓ぷ髁鞒獭?br>
省內可自行組織校考的院校,須于1月10日前登錄我省??脊芾硐到y,填報相關信息,通過系統打印設點考試申請書,報我院備案通過,由我院一并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校考成績認定
第十五條??己细褡C書由招生院校及時發放給考生本人。招生院校應于4月20日前,將專業校考合格考生的相關信息按《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見附件7)的要求,通過我省??脊芾硐到y上傳數據,同時打印成冊并加蓋公章后報我院備案。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招生院校的??紝I合格人數,應按不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在我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如招生院校確定的專業合格人數超過規定標準的,對超出規定人數以外的考生,我省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有關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文件精神,2017年,凡報考有關院校的音樂學、繪畫、中國畫、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廣播電視編導本科專業??嫉目忌?,須參加美術類或音樂類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合格線在發布考生省統考成績時劃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高校在組織專業校考時須嚴格審核考生資格。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美術類或音樂類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合格線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須參加相應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執行。
從2018年起,凡報考有關院校的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實驗藝術、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校考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或音樂類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第十八條未經我院備案審批,擅自對我省藝術類考生進行校考的招生院校,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
第十九條未經我院備案的專業合格考生,在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我省將不予投檔。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條對在??贾羞`紀舞弊的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贾斜徽J定為違紀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在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各考點和招生院校應及時通過我省校考管理系統上報作弊考生信息(見附件8),且招生院校須同時向我院通報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院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二十二條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而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在我省組織??嫉馁Y格,并建議相關單位(院校)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考點單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點資格,并建議有關部門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第二十三條對在??贾斜徽J定為實施組織或參與組織考試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應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根據原江蘇省教委、江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校等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教財〔2000〕23號、蘇價費〔2000〕97號)規定,在我省設點考試院校的收費標準為考試費每科60元。
設點考試院校應按與考點單位簽訂的協議向考點單位支付相關費用,該費用主要用于考場及相關設施的更新改造,考試組織管理,專家評委及考務人員的加班、食宿、勞務費等。設點院校應按每考生5元標準上繳我院,該款項由考點代省考試院向設點院校收取,該款項將作為招生宣傳、系統平臺開發與維護、考點建設與管理等支出費用。此外,網上報名過程中所產生的網上支付手續費由設點院校承擔,該項費用直接由網上支付平臺收取。后兩項費用不得再另行向考生收取。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有關考點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規定的,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點設置表
考點單位(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承擔考試
類型
南京師范大學
(南京市寧海路122號)
丁小兵
025-83598703
面試類專業
江蘇第二師范學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
眭春良
025-83758137
面試類專業
美術類專業
南京曉莊學院
(南京市北圩路41號)
黃孔融
025-86178292
面試類專業
美術類專業
江蘇城市職業學院
(南京市建鄴區應天大街832號)
姚 達
025-86265382
美術類專業
江蘇師范大學
(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
孫海濤
0516-83500092
美術類專業
書法學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