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時間
時間:2019-11-27 作者:gkzxw 點擊:次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時間及地點
統考時間為2019年12月28日一29日。
考點設在青海師范大學城北校區(西寧市城北區海湖大道延長段38號)。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考試科目及分值
(一)美術類: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分),滿分300分。
(二)音樂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
專項(170分,專項考試科目分為聲樂和器樂),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滿分300分。
其中,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聲樂和器樂兩個科目的考試(主項占專項成績的60%,副項占專項成績的40%);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僅需參加自己所選的一個主項科目的考試。
聲樂、器樂考試一律不準帶伴奏員入場,考生可自備伴奏帶或伴奏盤,也可清唱或獨奏。
(三)舞蹈類: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300分。
(四)播音與主持類: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言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五)民族工藝美術類(唐卡):唐卡臨摹(100分),圖案命題設計(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滿分300分。
藝術類專業校考相關事宜
(一)藝術類專業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我省考生可根據藝術類專業校考院校招生簡章中的具體要求,結合本人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的藝術類專業校考。
(二)考生在網上進行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須按本人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兼報藝術類。其中,校考院校需要考生提供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必須選擇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考試類型并參加省級統考。
對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未涵蓋的校考專業,若校考院校要求考生提供相近科類的省級統考合格證,則考生應按照校考院校要求選擇相近科類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考試類型并參加相應科類的省級統考。
(三)考生須自行登錄校考招生院校官方網站查詢校考報名
條件及相關要求。符合校考院校招生條件和相關要求的考生,須提前赴報名點所在地的考區招辦領取《青海省2020年報考藝術類專業校考考生證明》,并按招生院校的規定自行前往校考報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四)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美術學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級統考并取得省級統考合格證后,才具備校考報考資格。
(五)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計劃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藝
術類招生院校,應于2020年1月11日前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注明考試科目、內容、計分標準、評分辦法、錄取規則等),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的藝術類招生院校必須嚴格遵守我省考試招生相關工作規定,并接受管理和監督。
(六)在青藝術類招生校考院校組織報名結柬后,須在教育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中上傳考生報名信息庫。
校考成績公布后,應在交互系統中上傳校考成績名單,并于2020年4月18日前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迭我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將合格考生名冊加蓋本校招辦公章后寄迭至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通高校考試招生處備案。
同時,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上報我省考生校考成績數據。
在青藝術類招生校考院校應確保考生相關信息的安全、完整、規范。
因數據報送不及時、內容不準確以及數據結構不規范,從而影響考生投檔或錄取的,遺留問題由校考院校負責解釋。
(七)凡2020年擬在我省招收藝術類考生的普通高等學校
(含不做分省計劃的藝術類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中按照我省設置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子科類對照表對照設置本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若校考院校招生專業名稱與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名稱一致,但考試內容完全不一致時,院校可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可對參加該專業校考的我省考生不作統考要求)。
本通知如與教育部2020年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