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20年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辦法
時間:2019-12-11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報名工作
(一)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體育特長。
(二)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高考報名時持本人戶籍、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并于規定時間在網上自行打印體育專業考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和網址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也必須到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三)收費: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報名時須繳納高考報名費 130 元和體育專業考試報名費 100 元。
二、專業考試
(一)評委的選聘條件。思想品德好,業務能力強,體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教齡、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身體健康,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未參加體育專業高考輔導班教學及相關活動的教師。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設在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考生持體育專業考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于考試前 15 分鐘到考場進行檢錄后方可參加考試。考試過程全程攝像,考試結束后攝像光盤留存 4 年備查。
(三)考試項目及分數。考試項目為 100 米跑、800 米跑、原地推鉛球和立定三級跳遠四個項目,每個項目 40 分,總分 160 分。
(四)評分標準。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評分標準》執行。
(五)成績查詢。貴州師范大學校招生監察部門監督刻制專業考試成績光盤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試院三份,校招生監察部門留存一份。省招生考試院于考試結束后將考生的專業成績發到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考生可到體育專業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查詢專業考試成績,也可 登陸 貴 州 省 招 生 考 試 院 信 息 平 臺 ( http ://cjcx.eaagz.org.cn)查詢。
(六)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報考體育(文)的自動轉為文史類,報考體育(理)的自動轉為理工類。
(七)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貴州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確認表》和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詳情請查詢有關院校招生章程。
三、文化考試
(一)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體育(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科綜合;體育(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和理科綜合。
(二)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參加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科目、時間另行通知,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和武術精英級(含)以上稱號的,可參加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考試科目、時間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相同,相關事宜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上公布),也可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具體要求請查詢報考院校招生章程。
四、劃線原則
(一)體育專業考試合格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體育專業招生計劃數 1︰2.5 的比例劃定。
(二)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
1.本科(1)文化分數線: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 1:1.5 的比例分別劃定文化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綜合分數線: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 1:1.2 的比例分別劃定體育文(理)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高職(專科)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文化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數,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分別劃定體育文(理)文化分和綜合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填報志愿
(一)考生須根據《貴州省 2020 年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院校當年的招生章程,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愿規定,認真細致、準確無誤地填報志愿。
(二)體育專業各批次實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設置為 6 所院校平行志愿。
(三)填報體育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類志愿。
(四)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和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所有考生(含保送生和單招生),都必須按規定填報志愿。
六、投檔錄取
(一)投檔要求按綜合分從高到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若考生綜合分相同,專業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專業分再相同,則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排序規則執行。投檔比例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檔案。
(二)錄取批次設置三個錄取批次,錄取順序為:
1.第一批本科(體育院校及部分“211 工程”大學);
2.第二批本科(部分“211 工程”大學、省內外本科院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高校);3.高職(專科)院校(省內外專科層次學校);(三)凡對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并寫入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四)考生參加體育專業錄取時,只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顧。
(五)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七、違規處理
體育類專業考試是高考的組成部分,對在專業考試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