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藝考音樂類專業省統考12月15日開考
時間:2019-12-11 作者:gkzxw 點擊:次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將于2019年12月15日開考,考點為浙江音樂學院(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考試科目包括視唱聽音(占30%)、聲樂(占35%)、器樂(占35%)三門,滿分100分。
考生可于考前一天到考點了解考場分布、考試規則和有關注意事項,熟悉考點環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域。考生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不得在準考證上做任何標記。
注意事項
考試當日,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逾期不補。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除與音樂考試有關的器具、樂譜、樂器、干毛巾、無商標紙的飲料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候考區候考,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和調度。各科目所進考場現場抽簽確定,各科目考試先后順序隨機排定。一經確定,不得更換。所在組的某一科目考試結束,考生遲到不得補考,但允許參加尚未開考科目的考試。
聲樂考試開考前,考生將以組為單位進行合伴奏一次,逾期不補。伴奏人員由考點統一安排,考生不得自行指定或選擇伴奏人員。考生請自備“五線譜”鋼琴伴奏譜一份,A4紙大小,最好塑封。
考試時,一律背譜演奏、演唱,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演奏、演唱等考試內容,不得要求重試或加試。在聲樂和器樂科目考試時,須與報名時選定的聲樂唱法和樂器一致;與報名確認不一致的,該科目不予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