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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0藝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實施辦法

 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

  一、報名條件和要求

  (一)符合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成功報考取得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號。

  (二)持有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打印及蓋章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三)所有參加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通過“新疆招生網”網站,進入“新疆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系統”,按公告要求進行網上登陸(輸入二代身份證號等信息)、確認考點,參加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四)考生網上報名、確認繳費結束后,系統將統一隨機編排專業統考準考證。考生須按系統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閱讀考生考場規則及藝術類專業統考誠信承諾書)并承諾。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自行打印《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統考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統考準考證”),憑專業統考準考證、報考證、二代身份證參加我區統考。

  (五)美術類專業統考考生只能在指定的考點報名、參加統考。

  二、考點設置

  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設烏魯木齊、奎屯、喀什三個考點;音樂類專業統考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

  各考點應成立專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設點地州教育行政部門分管招生工作的領導或設點高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考點設主考1名、副主考1-2名。考點實行封閉管理,設若干考場以及考務、保衛、監控、醫療、后勤、保密等相關考試工作小組,以保證考試實施。考點應設立從考務辦公室到考場的“封閉式”專用通道;考點主考組織對考務工作人員、監考員和考生進行違禁物品檢查和身份驗證工作。

  (一)美術類考點設置

  1.烏魯木齊考點

  負責統考地區:烏魯木齊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哈密市、吐魯番地區、巴州。

  考點: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

  聯系人:朱麗娟 聯系電話:0991-4332596、4112266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

  2.奎屯考點

  負責統考地區:伊犁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克拉瑪依市、奎屯市、博州。

  考點(現場確認地點):奎屯市第八中學

  聯系人:楊光華 張雪琳 聯系電話:0992—3270020

  地址:奎屯市烏蘇街9號

  3.喀什考點

  負責統考地區:阿克蘇、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

  現場確認地點:喀什地區實驗中學(喀什市文化路186號喀什二中老校區D樓一樓)

  考 點:喀什地區實驗中學

  聯系人:曲明坤 聯系電話:0998—2313370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86號喀什二中老校區

  (二)音樂類考點設置

  考點: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

  聯系人:朱麗娟  聯系電話:0991-4332596、4112266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

  三、報名時間及確認

  (一)美術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5日10:00—24日18:00點

  (二)音樂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月1日10:00—8日18:00點

  (三)在烏魯木齊考點(新疆師范大學)參加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在網上完成報名、繳費等相關要求,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美術類專業考生2020年1月4日起,網上自行打印專業統考準考證;音樂類專業考生2020年1月10日起,網上自行打印音樂類專業統考準考證。

  (四)在奎屯考點、喀什考點參加美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網上報名,然后現場確認、繳費后報名成功。

  奎屯考點確認地點:奎屯市第八中學;確認時間:2020年1月2日—3日;2020年1月4日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統考準考證。

  喀什考點確認地點:喀什地區實驗中學;確認時間:2020年1月2日—3日;2020年1月4日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統考準考證。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

  1.美術類專業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

  2.音樂類專業統考科目為:基本樂理、音樂常識、視唱、練耳、聲樂、器樂。

  3.報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與麥西來甫研究方向”兩個專業的考生不參加音樂類統一考試,直接參加相關院校組織的校考。

  4.“普通類”、“單列類”、“雙語類”考生音樂類專業統考筆試科目“基本樂理和音樂常識”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民語言類”中維吾爾語言、哈薩克語言授課考生可使用其授課語言文字答卷;蒙古語言、柯爾克孜語言授課考生,在系統中自行選擇筆試答題語言或免筆試,如選擇答題語言而未參加考試,視為本科目缺考成績為零。

  (二)考試時間

  1.美術類:2020年1月5日

  2.音樂類:2020年1月11日—15日

  五、評卷與成績復核

  (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教考試廳〔2013〕2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負責自治區的評卷組織、管理工作。

  (二)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設評卷點,具體實施評卷工作。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無死角監控,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三)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考生成績復核辦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績復核服務。成績復核主要檢查是否考生本人卷或本人應試信息、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有誤,不復核評分寬嚴。成績復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

  (四)考生答卷保存期為考試成績發布后12個月。

  六、成績公布及合格線劃定

  (一)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美術類專業統考三門成績,分別確定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專業合格線和高職(專科)專業合格線。本科專業合格線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線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情況確定。

  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專業合格線根據考生總體成績分布情況確定。

  (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0年1月30日前公布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

  (三)我區不再發放藝術類紙質考生成績合格證,考生可通過“新疆招生網”網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績通知單。相應專業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績通知單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高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加試(以下簡稱校考)。???

  (四)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0年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區美術、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考生的信息匯總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單、成績等內容的網上查詢服務。。自2020年開始,藝術類專業統考單科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為各單科成績之和。

  七、違規處理

  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對在專業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替考等行為的考生,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高考各科成績,并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高考或全部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普通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

  八、填報志愿

  (一)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2020年自治區本科層次合格線的考生,可填報所有使用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普通高校志愿;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2020年自治區高職(專科)層次合格線的考生,只能填報相關招生院校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志愿。

  (二)若院校組織統考所包含專業的校考,則考生須取得統考相應層次合格成績方能參加校考,否則校考成績無效;考生須統考和校考同時合格才能填報相關高校專業志愿。

  (三)專業統考未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可根據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要求自行參加校考,校考合格才能填報相關高校專業志愿。

  (四)報考自治區“三校生”高職招生計劃(含直升專)美術、音樂類專業的,須取得自治區普通高校美術、音樂類專業高職及以上統考專業合格成績。

  (五)未取得相應合格成績填報的藝術類專業志愿無效。

  (六)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具體辦法及要求按照2020年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