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0年高考編導類專業統考考生考試規則
時間:2020-01-03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參加考試時,考生須自備中性筆、直尺、橡皮、2B鉛筆、削筆刀等考試文具,考點不統一配發文具。
二、嚴禁攜帶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礦泉水、金屬首飾、書籍資料、電子設備以及其它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參加考試。
三、開考前30分鐘,考生到達考點,排隊進行指靜脈驗證。驗證通過后,憑《專業統考通知單》和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將非考試物品暫放在“非考試物品暫放處”,主動接受監考員進行身份認證和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生對號入座后,將《專業統考通知單》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始終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專業統考通知單》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中途不得離場。
五、考生拿到試卷和答題卡后,須認真核對科目是否正確,有無漏印、錯印、字跡不清、缺頁、缺損等,無誤后,在試卷分發對照一覽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舉手報告,申請更換。凡開考后要求更換的,耽誤的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及播放影視作品(或作品片段)期間,不準向監考員詢問。
六、考生在試卷和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姓名、考生號、座位號,并在答題卡指定位置粘貼條形碼。未認真核對、粘貼條形碼不準確、填涂信息有誤、未在試卷分發對照一覽表上簽字,影響到考試成績,責任自負。
七、考生不得折疊、撕破答題卡;不得在答題卡(答卷)上穿孔、任意涂畫或做標記。
八、考生要認真閱讀試卷(卡)上的注意事項,按要求作答。選擇題一律用2B鉛筆填涂答案;非選擇題一律用0.5毫米黑色字跡中性筆作答,不在指定區域作答的內容一律無效。
考生如修改答案,應先用筆將作廢內容劃掉,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寫出新的答案;或使用橡皮、小刀擦刮作廢內容后,再書寫新的內容。
九、考場時鐘僅做參考,考試實施過程中各個節點時間一律以考點統一發出的相應信號為準。
十、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答題。必須使用現行規范的語言文字作答。除翻譯題外,同一科目只能用一種文字作答。
十一、筆試一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點;筆試二14:15分之后,禁止考生進入考點。
十二、考生不準在考場內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等;不準傳遞文具、物品、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卡)等,不準將試卷(卡)或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帶出考場。考生不得穿國家機關制式服裝參加考試。
十三、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整理好答題卡、試卷、草稿紙,雙手放在桌下。待監考員將答題卡、試卷等收齊,發出退場指令后,考生方可取回自己的暫放物品,依次退場。
十四、如不遵守本規則、不服從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兩高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考生須配合監考員等工作人員對本人違規事實的認定和處置并按要求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