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溫馨提示
時間:2017-01-05 作者:admin 點擊:次
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第一階段(藝術類高考報名)已順利完成。自12月1日起,第二階段(普通文理科、體育類、特殊類型、對口招生等)高考報名工作即將啟動,省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7日,除藝術類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體育類、保送生<含優秀運動員保送>、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職教師資班等),其中,1-5日為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間,6-7日為非應屆考生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生)和退役士兵報名。
考生務必按規定時間完成高考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二、報名地點
(一)考生原則上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二)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憑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花名冊統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經省教育廳批準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和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具有學籍的民辦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學生本人申請,由就讀中學向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各市范圍內縣(市、區)與縣之間借讀考生的報名辦法,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在學籍地的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考生應提前了解高考報名點信息和所在位置,并在報名點安排的時間內完成高考報名工作。
三、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還須提供家長穩定就業、穩定住所和社保繳納等情況證明,歷屆高中畢業生還須持高中畢業證書,退役士兵還須持省民政部門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證明》。
其他事項請查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請廣大考生積極配合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規范有序地完成報名程序,共同做好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年11月30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7日,除藝術類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體育類、保送生<含優秀運動員保送>、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招生、殘疾考生單獨招生、職教師資班等),其中,1-5日為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間,6-7日為非應屆考生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生)和退役士兵報名。
考生務必按規定時間完成高考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二、報名地點
(一)考生原則上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二)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憑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花名冊統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經省教育廳批準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和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具有學籍的民辦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學生本人申請,由就讀中學向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各市范圍內縣(市、區)與縣之間借讀考生的報名辦法,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一律在學籍地的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考生應提前了解高考報名點信息和所在位置,并在報名點安排的時間內完成高考報名工作。
三、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還須提供家長穩定就業、穩定住所和社保繳納等情況證明,歷屆高中畢業生還須持高中畢業證書,退役士兵還須持省民政部門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證明》。
其他事項請查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請廣大考生積極配合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規范有序地完成報名程序,共同做好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