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考為什么要實行再選科目保障機制
時間:2020-03-13 作者:gkzxw 點擊:次
高考綜合改革是事關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大事,同時也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近日,我省出臺了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細化配套政策。其中,建立高考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是重要內容之一,其積極意義至少體現在以下幾個層面。
一、新時代國家發展需要高素質多樣化人才
此次我省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增強選科評估指導,保證首選科目比例與各再選科目比例趨向合理。這里的合理,是指選科比例要符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結構需求。《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推動人才結構性戰略調整,促進人才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科技強國”“制造強國”是國家戰略,兩大戰略的實施需要大量理工科人才,理工科人才必須要具備扎實的數學、物理、化學等科學知識基礎和科學綜合素養。
新時代國家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各類高素質人才支撐,而這種人才需求又和大學生就業密切相關。所以無論是上升到國家發展戰略層面,還是從大學畢業生實際就業出發,我們都要做好選科指導工作。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是在實施新高考方案(“3+1+2”模式)過程中,經過充分論證,確定再選科目的保障比例。當某一再選科目考生實考人數占總實考人數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時,啟動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依照保障比例計算該科目的保障基數進行賦分。針對我省當前學生選考科目實際,先實行化學選考科目保障機制。
二、提升高校人才培養質量要遵循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
人才培養、服務社會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職能,高校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小邏輯”一定要服從國家發展的“大邏輯”。長期以來,高校招生的文科計劃與理科計劃數維持在3:7左右,這是因應國家人才宏觀需求和高校人才選拔現實而形成的現象。實行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促進“招”“教”聯動,有利于高校進一步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優化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完善課程教學內容,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由于化學學科與生命科學、醫學、材料科學、環境科學等學科都有著很深的淵源,對大學階段醫學、生物科學等相關專業的進一步學習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從目前我省招生實際和學校投放的計劃來看,在4門再選科目中,選考化學的專業覆蓋率達97.63%,這是由國家人才需要與化學學科特點決定的。在高校錄取工作中,依據相關學科(專業)對化學科目選考要求和全國高校近5年面向江蘇的招生計劃數進行測算,化學科目保障比例應為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25%。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占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比例低于25%時,適時啟動化學科目保障機制,既有利于高校的專業錄取,也有利于高校選拔出適合的人才。
三、發展“適合的教育”需要營造健康的教育生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決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切實提高育人水平”,就此而言,要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通過特色學校(項目)創建,推進普通高中優質多樣發展;二是通過細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引導學生主動發展;三是通過優化課堂教學評價標準,轉變教師育人觀念。建立高考選科評估和指導機制,將高考選科情況納入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不僅有助于學生正確認識自我,正確處理興趣特長、潛能傾向、職業發展與國家需要、社會需求、高校要求的關系,也是今后高中教育發展的大勢所趨。
教育改革,永遠不可能只是教育系統內部進行。發展“適合的教育”,需要把學生選擇和社會需求作為考慮的第一要素。學生實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需要豐富的學科素養支撐;學生要學有所專,實現個性成長,需要有側重的學科素養支撐。實行化學選考科目保障機制,就是要以此為推手,鼓勵學生對化學保持較高興趣,形成面對當下、面向未來,兼顧滿足“學生選擇、家庭意愿、學校特色和社會需求”的良好教育生態。
四、確保高考公平公正需要引導學生及家長理性選科
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育公平的核心體現,同時也是衡量社會公平水平的一個重要尺度,是社會公平的具體體現。實施再選科目保障機制的目的,就是使有限的教育資源和廣泛的教育需求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和滿足。
當前選考化學學生相對較少,原因有三:第一,學化學的難度較大。化學抽象概念占比高,學生較難理解;知識前后關聯度較高,需要更大的學習投入。第二,化學等四門再選科目采取等級賦分計算,較以往等級呈現,一定程度上競爭性有所增強。第三,少數高中學校存在不正確的升學觀,提供化學選科的資源供給不足。所以,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證高校科學選才育才,需要給予傾斜以引導理性選擇,有效推動高考首選科目結構合理、再選科目比例均衡。
五、高考綜合改革的先行經驗表明細化改革是應然之舉
江蘇是第三批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2019年4月新的高考方案發布后,得到了考生、家長、教師及社會各界普遍認同。但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推進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基于上述情況,根據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部署要求,省教育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以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此前,兄弟省市浙江、上海等地在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過程中,也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物理選考科目保底政策,積極正面引導學生選科,有效緩解了高等學校理工科招生計劃與物理選科人數不匹配的矛盾。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江蘇積極借鑒先行改革經驗,結合自身實際,適時出臺配套政策,是對高考改革的深化細化、持續推進,也是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更是實事求是解決實際問題的務實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