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報考我區高校的考生,均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體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相應材料。
2.體檢信息由考生體檢所在地(市)招生辦組織錄入、校對、修改、打印,考生簽字確認,形成本地(市)體檢信息庫。西藏民族大學考區考生體檢信息采集工作,由西藏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成都考區考生體檢信息采集工作,由拉薩市招生辦負責。
3.考生必須認真核對本人體檢信息,因核對失誤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軍檢分初檢和復檢。初檢與高校的招生體檢同步進行,復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軍檢按《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5.報考公安高校考生的身體條件須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策規定。
6.借考生在借考地參加體檢。
7.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有關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