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進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
時間:2020-04-09 作者:gkzxw 點擊:次
4月7日,四川省教育廳發布《關于推進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工作的通知》,鼓勵在學前教育、護理、家政、養老、健康服務、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擴大五年貫通培養招生規模。
《通知》要求2020年4月16日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報送2020年推薦聯合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學校和專業名單。4月23日前,各高校報送舉辦五年貫通培養工作的有關申報材料。
哪些院校可以舉辦五年貫通培養?
五年貫通培養以獨立設置的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為辦學主體,應用型本科高校和職業教育本科學校經批準也可舉辦。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高校需具備符合高等職業教育類型特點的“雙師型”教師隊伍、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方案、實訓設施設備以及校企合作模式等。
鼓勵“五大經濟區”區域內、行業內的高校和中職學校開展五年貫通培養聯合辦學。中職學校組織開展五年貫通培養前三年教育教學工作,轉錄后的兩年高職階段的教育一般在高校內完成。除省級及以上示范(重點)中職學校和示范專業以外,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區域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要,結合本地中職學校發展狀況,推薦屬地20%以內的中職學校與高校開展聯合辦學。聯辦中職學校應辦學規范且具有良好教學條件,近兩年未發生過違規辦學或招生不規范等行為,未出現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不良輿情,達到教育部關于中職學校的基本辦學規模條件。到2022年,與高校聯合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中職學校辦學規模原則上應達到3000人以上。
哪些專業可申請五年貫通培養?
據了解,高校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專業須經教育部備案(審批)且為學校優勢特色專業,符合行業崗位技術含量較高、專業技能訓練周期較長、技能熟練程度要求較高、適合中高職銜接培養、社會需求相對穩定的特點。
各市(州)應加強引導,優化專業布局結構,遴選區域發展急需的優勢或緊缺專業開展五年貫通培養。中職學校聯辦專業不超過本校招生專業數的1/3(“雙示范”學校適當放寬),與五年貫通培養專業相同或相近,至少已有一屆畢業生,近三年每年招生不低于100人(特殊專業除外)。每所中職學校同一專業只能與1所高校聯辦。
高校舉辦五年貫通培養應緊密對接我省“5 1”現代產業、“10 3”現代農業、“4 6”現代服務業人才需求,著重培養區域和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術技能人才。鼓勵在學前教育、護理、家政、養老、健康服務、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擴大五年貫通培養招生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學校舉辦藝術、體育等人才培養年齡要求較小、專業技能需反復訓練、培養周期較長的五年貫通培養專業。在畜牧獸醫、水產養殖、林業園藝、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電商和非遺傳承等領域,加大五年貫通培養力度,服務鄉村振興、脫貧攻堅和文化傳承。不得在國家控制的醫學專業開展五年貫通培養。
五年貫通培養教育教學如何管理?
高校與中職學校聯合舉辦五年貫通培養,應當簽訂正式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約定人才培養成本的分擔比例和標準。在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強化師資培養指導、滿足良好教學條件的基礎上,經教育廳批準,可在達到建設要求的省級及以上示范中職學校或示范專業完成五年培養任務。
各高校要加強五年貫通培養工作的全過程管理,牽頭組織實施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和就業指導等工作,與中職學校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及教學計劃,保持五年貫通培養教育教學的連續性和銜接性。中職學校在招生、培養等方面發揮基礎性作用,在產教融合、實習實訓等方面與高校加強合作。在中職學校學習期間,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安全穩定和教育教學等工作由中職學校具體負責。
五年貫通培養學籍如何管理?
五年貫通培養學生前三年納入中等職業教育的事業統計范圍,學籍管理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按有關規定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助學金和獎學金等相關政策。轉錄到高等教育階段學習的學生,納入高校教育事業統計范圍,執行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與其他類型的高職高專學生一視同仁,享受同樣的政策待遇,教育部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年貫通培養期間是否需要相關考核?
據了解,學生在中職階段學習期滿,應進行適當考核,經考核合格后獲得轉錄高職階段繼續學習的資格。聯合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具體考核辦法由高校和中職學校共同制訂,中職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要堅持考核轉錄標準,建立轉錄淘汰機制,轉錄淘汰比例原則不低于獲得轉錄高職階段繼續學習資格學生人數的5%,轉錄結果應在校內公示。符合轉錄高職階段學習資格的考生,須按當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時間和要求,由實際就讀學校組織擬轉錄學生參加報名和信息采集工作。
五年貫通培養畢業證如何頒發?
學生未達到高職專業學習要求或自愿放棄高職階段學習,但達到中職畢業要求的,可以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學生完成后兩年學習,達到高職畢業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專科層次畢業證書,并可按照“專升本”政策要求,通過考試或技能免試等途徑,升入本科層次教育學習。
五年貫通培養申報程序
每年3月20日前,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按要求向教育廳報送推薦聯合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學校和專業名單(見附件1,省級及以上重點、示范中職學校和示范專業無需報送)。
3月31日前,擬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高校向教育廳報送申報公文、申報表(見附件2)、聯辦協議書、人才培養方案和對口中職學校辦學條件報告等材料,同時將電子版(word、pdf兩種格式)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名稱統一為“學校名稱 五年制申報”)。
5月31日前,各高校按規定將高職階段擬錄取學生名單和學生考核成績,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要求的錄取學生名單報教育部備案。
9月31日前,各高校將中職階段招收新生錄取名單按附件3要求報省教育考試院。聯合開展五年貫通培養的,錄取名單須經高校和中職學校共同確認蓋章,并報中職學校所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并備案。
2020年4月16日前,請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報送2020年推薦聯合舉辦五年貫通培養的學校和專業名單。4月23日前,各高校報送舉辦五年貫通培養工作的有關申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