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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通知

 甘肅關于做好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州)、東風場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等院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甘肅省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9〕89號)和《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0年全省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教發〔2020〕10號)等文件精神,優化完善我省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進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及對象

  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分綜合評價錄取和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兩種方式。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具有省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應往屆畢業生可選擇參加高職院校綜合評價錄取;符合我省報名條件的省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含技工學校)可參加中職升學考試。

  非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不得參加中職升學考試錄取。

  二、實施院校與招生計劃

  (一)本科院校與招生計劃

  西北師范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河西學院、天水師范學院、蘭州文理學院、蘭州工業學院等部分本科院校實施中職升學考試錄取。

  由省教育廳下達各本科院校中職升學考試本科指導性控制計劃,占當年本科招生計劃。中職升學考試錄取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高考錄取計劃。

  (二)高職(專科)院校與招生計劃

  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省內27所高職(專科)院校及蘭州航空工業職工大學實施綜合評價錄取和中職升學考試錄取。

  由省教育廳下達各高職(專科)院校年度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量(含綜合評價錄取、中職升學考試錄取、五年一貫制轉段和普通高考錄取)。綜合評價錄取計劃、中職升學考試錄取計劃和普通高考錄取計劃具體比例由學校自主決定,原則上通過綜合評價和中職升學考試提前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50-70%之間。綜合評價錄取和中職升學考試錄取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高考錄取計劃。

  三、考試方式

  (一)綜合評價錄取

  1.文化素質。文化素質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

  2.職業技能。待學生報到入學后,由招生學校根據現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結合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企業訂單培養協議等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需求,按照學生的特長和意愿,由學校、企業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

  (二)中職升學考試錄取

  1.文化素質。文化素質包括公共基礎和專業基礎考試成績兩部分。公共基礎考試以語文、數學、英語、德育、人文素養5門課程為主;專業基礎考試按照省教育廳公布的考試大綱劃分為8個專業類別(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以各類別的三門專業基礎課程為主。

  2.職業技能。以中職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省、市、縣(校)級職業院校學生技能大賽成績為準(學生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國行業協會、教指委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其成績可轉換為相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技能大賽成績三年以內(含三年)有效,超過三年需重新測試。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網上安排考務。具體報名時間:2020年4月25日8:00至5月6日18:00,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根據網站提示進行報名。考生根據本人條件在綜合評價錄取和中職升學考試錄取中選擇一類報名。選擇綜合評價但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選擇中職升學考試的考生不可參加普通高考。在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為中職升學考試的考生,其專業類別以高考報名信息為準。

  因2020年高考報名已經結束,部分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在報名時已經將考試類型選擇為普通高考,在本次報名過程中,考生可重新選擇參加中職升學考試,并在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個專業類別中選定一個專業類別。報名結束后由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考生報考資格,修改考生考試類型,并重新編排考生號,審核后的數據于5月15日前通過高考報名系統重新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參加中職升學考試的考生報名并繳費成功后于7月1日起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費用繳納

  參加中職升學考試錄取的考生須按《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入普通高等學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1﹞123號)規定,網上繳納考試費120元/人。參加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不再繳納考試費用

  (三)中職升學文化素質考試安排

  中職升學文化素質考試考場由省教育考試院在線編排,具體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牽頭,由各市(州)教育局負責實施。編排考場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報名數據轉至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會同各市(州)教育局負責制定印卷計劃,各市(州)教育局須于5月15日前將《2020年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中職升學專業考試試卷訂購表》(見附件1)上報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負責考試命題、制卷、評卷、統分及成績公布等工作,并于7月20前將考試數據(數據庫格式見附件2)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四)中職升學文化素質考試時間與地點

  中職升學文化素質考試地點設在各縣(區)政府所在地,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時間為7月9日,具體安排如下:

 

科目及時間 20207月9日
9:00-11:30 公共基礎
15:00-17:30 專業基礎

 

  (五)中職升學職業技能成績測試

  中職升學職業技能成績的計分按照《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中職學生對口升學考試大綱的通知》(甘教職成﹝2016﹞22號)和《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7年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對口升學考試類別與科目的通知》(甘教職成﹝2016﹞15號)有關規定執行,由各市(州)教育局負責審核和加分,并對專業技能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后的專業技能成績報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五、志愿填報與錄取

  (一)志愿設置

  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設置9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專業調劑選項。第一次投檔錄取未滿額時,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設置與第一次填報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報

  參加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第一次填報志愿在報名時即4月25日-5月6日同步填報,征集志愿5月14日填報

  參加中職升學考試錄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報志愿時填報,具體見《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及征集志愿實施辦法》。

  (三)投檔原則

  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錄取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投檔。即按考生排序成績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考生排序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綜合評價錄取由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組成排序成績,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A、B、C、D分別賦分為4分、3分、2分、1分,再將考試中涉及的除信息技術外9門課程的等級賦分之和生成邏輯投檔排序成績,當排序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順序及單科原始成績高低排序。投檔過程中各學校最低投檔線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學校調整計劃完成錄取。

  中職升學考試錄取由考生文化素質及職業技能成績之和組成排序成績,當排序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專業基礎知識測試總分、公共基礎測試總分、公共基礎測試語文單科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投檔。

  (四)錄取

  1.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綜合評價第一志愿錄取于5月11日至5月12日進行,征集志愿錄取于5月15日進行。5月16日向考生公布錄取結果,5月16日至5月22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對錄取結果進行確認,超過確認截止時間且沒有確認的一律視為同意錄取結果。

  2.中職升學考試錄取在高考錄取時進行,分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具體錄取時間及批次詳見《關于做好202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已被綜合評價錄取和報名參加中職升學考試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其他形式的考試招生錄取。

  六、網上報名及填報志愿要求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并填報志愿,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安排補報。

  (二)參加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填報志愿并提交后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時間截止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三)參加中職升學考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且完成繳費確認后視為報名成功,未繳費確認的,視為報名無效;網上報名且繳費成功,無論何種原因不參加考試的,不退還報名費;考生未報名或報名無效不得參加考試。

  (四)參加中職升學考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選報專業類別,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修改所報專業類別。筆試考場座位安排在報名結束后由計算機隨機生成,與報名先后順序無關。

  七、工作要求

  (一) 加強組織領導

  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織部分。各級招委會、考點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各項部署要求,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加強對此項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指揮,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確保考試招生順利進行。

  (二)加強網上報名指導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針對網上報名工作開展專項宣傳活動,尤其要加強報名時間與考試時間的宣傳,確保所有報名考生全面掌握此次改革的新規定、新要求。縣(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為不具備網報條件的考生設置報名場所并提供相關設備,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全力保障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網上報名工作有序進行。

  (三)加強考試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要求,切實加強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考試要安排在標準化考場內進行,考場實行全監控、全封閉、全屏蔽管理,所有監考人員均由市(州)教育局負責跨縣(區)互調。要嚴格考生的資格及條件審查,落實考風考紀分級責任制,確保招生考試公平、公正。

  (四)加強紀律要求

  各考點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考場管理,嚴密組織考試,強化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選拔和培訓。各中學要教育引導考生遵守報名、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公平競爭。對考試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的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查處。涉嫌違規違紀的工作人員,由紀檢部門負責調查違規事實,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存在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