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高職自主招生實施辦法
時間:2020-04-20 作者:gkzxw 點擊:次
2020年北京市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京教計〔2018〕20號)要求,進一步完善分類考試模式,促進北京市高等職業教育健康持續發展,健全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方式,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北京市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計〔2020〕5號)要求,結合北京市高等職業教育實際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2020年北京市參加高職自主招生的院校30所,招生總計劃14612人,其中計劃招收農村戶籍學生7280人(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1)。津冀院校在京參加高職自主招生的院校6所,招生總計劃320人(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2)。
二、學校錄取的主要依據
招生院校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自主確定入學標準并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入學標準原則上應包含以下項目: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或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平時科目成績;
2.相關技術技能證書;
3.招生院校考核成績(網絡視頻面試等方式)。
三、報名辦法
已參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報名的統考考生和單考考生均可報名參加高職自主招生,考生按院校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
4月中旬,院校公布招生簡章和招生章程,辦理報名手續。
院校要通過網絡等非現場方式組織報名,不得進行人員聚集的現場報名、確認等活動。考生在辦理報名手續時,要按照院校要求提供相應的信息和材料。考生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每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執行。院校可在此基礎上,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合法、合理的補充規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考生報考須符合招生院校相關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招生院校應加強入學體檢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處理。
六、入學考試
招生院校要堅決落實減少人員聚集的要求,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進一步探索互聯網時代“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方式,采用網絡視頻面試等方式進行考核,注重對學生職業技能的考查。
七、錄取安排
招生院校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學習情況和院校考核成績,自主確定錄取方案。
(一)時間
招生院校應于5月底前完成錄取,詳細日程安排見附件3。
(二)調檔
被錄取考生的檔案(人事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單位)向招生院校提供。
(三)相關規定
1.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藝術類專業招生相關要求,高職自主招生中的美術類專業,必須在美術統考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錄取。
2.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錄取考生已交納的高考報名考試費由招生院校在報到注冊后退還。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
3.該批新生與當年高考錄取的新生統一于秋季入學。
附件:
2.2020年津冀院校在京高職自主招生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表
3.2020年北京市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0年北京市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4月中旬 |
院校公布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 |
4月24-28日 |
報名 |
4月底-5月上旬 |
招生院校考核 |
5月15日-17日 |
預錄名單公示,同時征集志愿報名 |
5月22-24日 |
征集志愿預錄名單公示 |
5月底 |
發放錄取通知書 |